第二屆臺大文學翻譯獎講評 余光中

  第二次中國古典詩英文翻譯比賽,我有很多感想,和二十多年前參加梁實秋文學獎不一樣,因為梁實秋獎是把英文翻成中文,分成散文跟詩;臺大的獎是倒過來,譯成英文。這兩種譯法是不平衡的?因為英文已經成為世界語,有的國家以英文為母語,有的以英文為第一外語。很多人學,中文少人學。所以英文翻譯中文比較容易,因為我們已經習慣英文的想法跟說法。可是中文的說法、想法外國人還沒有學會,所以英文翻出來的比例相當高。可是中文翻成英文,譬如「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想了好久想不出該怎麼翻。語言的想法非常不一樣,所以做評審非常沒把握。我評梁實秋獎比較有把握,知道哪裡錯了哪裡可以改善,可是這個獎實在是不容易評。剛才贊助人很好心說:希望讓那些不會讀原文、或是在外國長大的中國孩子能知道古詩是怎麼一回事。我覺得這樣翻過去,這些華人子弟還是不知道中國詩是怎麼一回事。因為它有一種linguistic relativity,一定是要那幾個字才能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比如說「松下問童子,言師採藥去」,沒有主詞,「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我在美國教書的時候那些美國孩子說「誰在松下問童子?誰說不知道在哪裡?誰說老師在山上?」都沒有主詞,那個想法完全不同。所以要欣賞一首詩就是要讀他的原文,我覺得這種翻譯是very poor substitute,實在沒辦法。

譬如王維「獨在異鄉為異客」,如果用英文來想,就是「我獨在異鄉為異客,我每逢佳節倍思我的親人,我遙想我的兄弟登高處,他們遍插茱萸唯獨少了我一人」,那些代名詞就上去了。中英文是so incompatible,很難匹配,所以這種翻譯當然也是一種必要之惡,是無可奈何之下用的一個代替品。

這兩屆我覺得題目出得太多了,第一屆是五題絕句、五題律詩。所以評審記了十首詩,這十首詩當中,同一首詩的翻譯還好比較,不同詩的翻譯就更難比較,非常難。第二次範圍縮小一點,三首絕句、三首律詩,不過還是要記六首。可是參加梁實秋翻譯獎,只要記兩首詩就好,兩首詩、兩篇散文就解決了。

中國詩翻成英文,尤其是古詩(其實新詩翻成英文還容易一點,現代詩很多都難懂,但翻成英文就好懂一點,因為寫現代詩的人學習外國的主義跟派別,心中所想的,英文很容易轉換),翻譯中國古詩比這個還難。

所以每次評中翻英,我最注重的是什麼呢?第一點,念起來像不像詩?第二,形式有沒有把握?所謂形式,七言絕句就是七個字,結果英文翻成十四個字,那就太長了。如何控制一句話,或是一行詩的長短,是基本功。如果翻得太短,或是翻得太長,那從根本開始就失敗了。然後原文是押韻,英文要不要相對地押韻就不強求。因為往往為了押韻,就去找幾個簡單一點的字。英文歌“I love you true, you love me ,too”這種押韻非常油滑,到了後來就是那幾個韻轉來轉去。其實押韻是一門很難的學問,而且中國詩押韻只要單字押韻就好,英文詩押韻可以有better、matter、butter等等,可以陰韻和陽韻都用。還有剛才院長提出來,近體之外古風其實也可以。古風較長,可是古風在中國詩裡有一點像英文或是歐洲的blank verse,因為雖然有韻,但換韻換得比較自由,不知道它有沒有分段落,諸如此類。

這一次三個評審評,覺得有些地方應該譯得更好,所以有的二獎從缺,有的頭獎從缺,有的二獎頭獎都從缺,表示目標選得很高,以待將來更進步。

其實沒有一種翻譯可以完美的,菲律賓一位翻譯家施穎洲常說:我這首唐詩百分之百翻過來。他怎麼敢講這句話?誰敢說這首詩我百分之百翻譯?我認為這是一個matter of approximation,比較接近原文,比較像原詩。所以我最近參加高教授舉辦的翻譯研討會,提出一篇論文叫做《譯無全功》,因為詩無達詁,那譯無全功“translation knows no perfection”不可能完全好。

今天中午馬總統到高雄看我,所以我趕高鐵來趕得很辛苦。我安慰馬總統說,你不要把這個bumbler看得太嚴重。他說我沒有啊,我說:蘇州的庭園最有名的叫拙政園,從政的人就要拙,拙就是不討巧、踏實、說一不二,我說你的作風就是不討巧。我說拙政園,是大智若愚,愚公移山,所以說愚不是不好,拙是更好,就像英文的folly,林語堂翻譯最歡喜用folly,這個字不是stupid,folly是癡,一個女孩可以對追求她的男孩說,“You’re a fool”, “You’re so foolish”或是“folly”,“folly”其實是一個滿好的字眼。

至於個別的翻譯,我評的時候大概都是從每一行每一句,長度是不是恰好?如果失控,望能精簡,押韻是否自然?要考慮用更自然的譯法。碰到典故就很麻煩,如果literally把典故專有名詞也寫過來,恐怕外國人看了沒感覺。所謂典故應該是一個民族集體的記憶。譬如吳三桂賣國,你要知道明末清初的歷史,吳三桂一出來就知道是什麼角色,如果再去查字典吳三桂是誰,那這個典故對你就沒有什麼感性,就只是一個知性的解碼而已,這個很有問題,所以我翻譯Oscar Wilde的喜劇,我把它翻成《不可兒戲》,裏面有幾句話就不翻典故,把它翻得讓中國的觀眾能夠了解一點,就是說有兩個少年在一起談話,忽然門鈴大響,其中一個就說,那一定是二姨媽來了。為什麼呢?因為債主或親人上門來,按起電鈴來才會如此的驚天動地,因為理直氣壯。債主和你客氣什麼?我是你姨媽我跟你客氣什麼?可是英文不是這樣講的,英文是怎麼講的呢?“That must be Aunt Augusta. Only relatives, or creditors, ever ring in that Wagnerian manner.”「華格納式的」。華格納式的音樂是大鑼大鼓,交響樂很響的,如果你不知道華格納式的音樂作風,Wagnerian manner翻過來也沒有什麼道理。女孩子對追求她的男孩子說, “How quixotic you are”你好像唐吉訶德啊。如果你不知道唐吉訶德是誰,是什麼作風,你好吉訶德啊!?大家就不懂,所以我翻成:「你好癡情啊」。所以這些詩裡有許多典故,尤其那首豫章婦作品:失翅靑鸞似困雞,偶隨孤鶴到江西;春風桃李空嗟怨,秋水芙蓉強護堤。仙子自居蓬島境,漁郞休想武陵溪;金鈴掛在花枝上,不許流鶯聲亂啼。裡面有許多典故,文徵明那首〈聞雁有感〉也有很多典故。絕句很少典故,但到了律詩就多了,因為律詩要對仗,非要苦思而得,不可能完全感性,一定要用點典故,尤其是中間兩聯,碰到七言絕句,典故非常多。比如社會組第一名黃金山翻譯的〈自責〉,是女詩人朱淑真的詩:女子弄文誠可罪,那堪詠月更吟風;磨穿鐵硯非吾事,繡折金針卻有功。她是最早的女性主義者。詩說一個女子要舞文弄墨,那絕對是罪過。舞文弄墨以外還要寫詩更不可以,所以女孩子家要磨穿鐵硯-也就是考功名、吟風弄月,不應該是我們的事;應該待在閨房裡把金針繡折了,才是盡了女子的本分,很有趣。而黃先生是這樣譯的:For a woman to fool with letters, it is indeed a crime! How can one bear her putting the moon and wind in rime? To grind away at the iron ink-slab is none of my due, And yet to wear out the gold needle is deemed a virtue prime.四行差不多長短,押韻也如原詩,AABA,第一句、第二句、第四句押韻,很難得,很不容易了。可是我數了一下,四句詩裡面,英文用了多少音節呢? 15、14、14、15,比較長。中文是七個字,英文15個音節就比較長一點。所以我嘗試把他縮短,怎麼縮呢?譬如說“For a woman to fool with letters, indeed a crime!”,“it is”就不要了。“How can one bear her putting the moon and wind in rime?” 我建議他可以縮短成“How more so”「更加如此」。“to put the moon and wind in rime” 這樣就短一點。“To grind the iron ink-slab is not my share,”又短了幾個音節,“And yet break the gold needle is indeed a feat prime.”, “feat”就是一大事功。這樣下來就變成每一行幾乎都是11個音節,就成為我所謂的approximation,比較接近原文每一句的長度。我自己翻譯詩大概翻了有五六百首,學到了什麼東西呢?就是英文的詩句很長,翻成中文一定要把它減成差不多相等的長度,這樣才像原文,否則漫長無度就像散文。

大專組貳獎吳瑞斌,中山大學外文研究所博士班,很高興,因為我在中山快要二十年了,沒出過詩人也沒出過翻譯家,吳瑞斌同學能得獎不能證明我有什麼影響力,不過證明中山是不錯的學校。同一首朱淑真的〈自責〉他是這樣翻的:‘Tis bad for a woman to dabble in words; Writing romance is even worse. Wearing out an inkstone is not my business, But breaking embroidery needles earns me praise.看得出來他努力要押韻,“words”和“worse”勉強可以算是,“business”和“praise”也沒有真正押韻。而且“not my business”的“business”比較散文化,比較prosaic,詩最好不要用business這個字,這個字本身就是too business-like,所以建議:Wearing out an inkstone is not my place,But breaking embroidery needles earns me grace.這樣就是正式押韻,“place”和“grace”。

豫章婦這首詩我覺得是最難翻的,因為這個婦人的身分很難確定,所以詩句也就難來詮釋。身為困雞的青鸞,先變成嫁不到春風的桃李,然後又自比為入秋的芙蓉,要維持自尊,最後又住到蓬萊仙境,不但武陵的漁人不能擅自闖入桃花源,連風塵女子也要禁絕。說來說去,孤鶴到底是誰?這種焦點分散的移位跳解,無論譯得怎麼好,以英文為母語的讀者還是不懂。我記得其中一首詩以西方的典故代替中國的典故,這個問題是外國的讀者讀到之後就覺得,什麼時候中國詩會用到希臘跟羅馬的典故?他們覺得很奇怪。以英文而言那個譯文非常好,可是不夠忠實。那首〈絕客詩〉移山倒海一律換成希臘神話;孤鶴就變成了天鵝,江西變成西方極樂島嶼,蓬萊的豫章婦好像就變成了冥后,漁郎就變成了海神的兒子,流鶯變成希臘神話的harpys。整個移過去,英文非常漂亮,可是 I wouldn''t call it translation, or rather you may call it adaption. 應該不算是翻譯,我覺得滿可惜的。講得拉雜,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