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10月30日前受理

本校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目前正受理申請中,申請資格:

1.本校應屆畢業學士班在學生、碩士班修業1學期以上在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各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所、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

2.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繳交資料:

1.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1份及含排名之歷年成績單1份(碩士班至少含1學期以上之成績)。

2.助理教授(含)以上2人推薦書。

3.學系、所、學位學程規定應繳交資料。

有意申請同學請於106年10月30日前將應繳資料送至申請就讀系所。

洽詢業務單位:教務處研教組,電話:33662388(分機62388)轉412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