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健保卡換發方式

中央健康保險局來函表示,92年繼續延用91年健保紙卡(兒童健康手冊續頁),不再全面換發。在健保IC卡使用試辦作業尚未全面實施前,健保紙卡與健保IC卡可併行使用。保險對象持有尚未用完之91年健保紙卡或單張就醫紀錄欄(續頁),於92年繼續使用,並依用畢之卡別繼續換領次卡使用。保險對象於健保紙卡或就醫紀錄欄用畢後,可選擇向投保單位或持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及用畢之健保紙卡或就醫紀錄欄至各換卡據點申請換領續卡(續頁)。其他有關保險對象及投保單位應注意及配合事項,該局另函請各投保單位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