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學年度就醫證總檢

為配合本校醫學院附設醫院就醫優惠措施,本校教職員工自即日起請儘速辦理92學年度就醫證總檢;屆時如持用未加蓋有效期限(至93年7月31日止)就醫證總檢章者,將無法享有優惠。就醫證優惠對象:1.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暨客座教師:包括本人、本人之父母、配偶、及子女,但子女以未婚且未滿20歲子女、或無力自謀生活之殘障子女或年滿20歲未婚而仍在學之子女為限。2.名譽教授:限本人及配偶。3.退休(職)人員:限本人及配偶。4.本校人事室列管之約聘僱人員本人。總檢時,如有年滿20歲未婚而仍在學之子女者,請檢附學生證以憑辦理。名譽教授及退休(職)人員:因持永久證,免辦總檢。校總區同仁請洽人事室第三組辦理,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同仁請至社會科學院人事組辦理,技工、工友請洽事務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