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從事校外活動前 請向校方核備 以維護權益

為維護本校同學從事校外活動之安全及遭遇急難時救援工作能更迅速進行,請同學依「本校學生校外活動安全輔導辦法」於從事活動前向學務處核備。校外活動之定義指本校各行政單位或學生社團舉辦之學生校外團體旅遊、訓練、競賽或展覽等活動。有無完成活動核備對同學權益影響:

1.完成登錄備查程序後,萬一有事故發生,同學所能獲得的學生意外保險理賠金額與未核備活動可能會有所不同(視當年度本校投保保險公司簽約內容認定)。2.能提供系所與同學在從事較具風險活動時能多一層安全保障;當完成核備程序後,本校服務團隊成員將主動在活動期間(前)關心同學活動安全並與系所及同學(活動領隊或成員)建立雙向聯繫管道,遇有特殊狀況(颱風、豪雨、寒流、道路中斷、落石坍方、活動地點周邊發生重大事故......)通知活動成員,進行安全管制工作,俾一旦遇到急難時迅速掌握狀況爭取時效,協調救援單位迅速展開救援工作,維護同學安全。

核備方式:使用本校「學生安全守護網」(網址:http://safe.cge.ntu.edu.tw)「安全中心」進行登錄並列印「本校學生活動安全維護緊急救援備查表」併活動計畫、參加人員名冊、未成年參加同學之家長同意書、保險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由活動申請人及系主任(所長)簽核,於活動辦理一週前送交學務處彙辦單位核備。學務處彙辦單位(依據活動主辦單位區分):1.系所及各行政單位主辦之學生活動:學務處學生生活輔導組。2.學生社團活動:學務處學生課外活動指導組。

活動期間如發生危安事件,均可利用本校24小時總值日教官室緊急通報專線電話:02-23637574尋求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