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風華」總圖書館攝影比賽

伏案埋首拱窗前,倚牆懷夢迴廊下,1998-2008 風華十年,臺大總圖書館邀您用相機 留瞬間成永恆…...

作品題材:凡與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建築相關之人、事、物、景均可

參賽資格:本校學生、校友、教職員工本人及眷屬、退休人員

攝影方式 :1.室外攝影:外觀可自由取景、2.室內攝影: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03月31日之開館時間。敬請事前於上班時間內,親自攜帶教職員工生證等可資證明具參賽資格之有效證件,至行政入口櫃台申請室內攝影通行證,憑證進館攝影。

作品規格:傳統相機(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與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500萬畫素以上像素,格式為JPG或TIFF檔)。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拷貝、留邊、裁切、翻拍、人工加色,不得連作,彩色、黑白照片混合評審。(得獎作品原著底片與原始檔之圖片版權歸本館所有)。參賽作品背面請貼參加表 (表二,請自行複製),否則不予評審

獎勵辦法:1.金牌獎一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2.銀牌獎二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6,000元。3.銅牌獎三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4,000元。4.佳作獎十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2,000元。5.入選獎卅名,獲頒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6.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得從缺。

收件日期:2008年3月31日下午5時截止(以收到為憑)。

收件地點:親自遞交或以掛號郵寄106-17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圖書館推廣服務組收。 信封請註明參加「十年風華」臺大總圖書館攝影比賽。

評審方式:由本館遴選相關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評選標準:題材:40%;創意:30%;技巧:30%。

公布得獎名單:2008年05月30日公布於網站:www.lib.ntu.edu.tw,並通知得獎人於指定時間、地點領獎。得獎者須於2008年06月15日前交付原稿底片與檔案至本館推廣服務組。

頒獎日期:時間暫定為2008年11月臺大校慶。

退件:未得獎之作品,於2008年06月15日到07月15日在圖書館推廣服務組退件;超過退件時間未來領件者,圖書館不負保管之責。

附則:1.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圖書館所有。圖書館有宣傳、印刷、複製、刊登、展覽及出版等之權利,上列權利不另致酬。2.凡曾在國內外參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參加;且須為本人作品。前述違規事宜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所遺獎位不予遞補,已領獎者並予追回。3.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4.得獎獎金需依規定扣繳所得稅。5.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6.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圖書館恕不負責。7.未入選之作品,圖書館有權擇優使用,並給予圖片使用費500元。8.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圖書館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公佈於圖書館首頁,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