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誠徵專案教師

國際事務處誠徵專案教師二名

一、聘任單位: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協助國際事務處規劃之英語通識課程。

二、擬聘任職級:專案助理教授或以上職級。

三、專長及資格

(一)具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二)專長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或語文等相關領域。(三)具全英語授課之能力,有全英語授課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內容

(一)每週以上課16小時為原則,以英語通識課程為主,涵蓋:東亞(以臺灣及華人相關為主)政治、經濟、社會、歷史、文化、語文,或自然科學等相關領域。有特殊情形經簽奉教務長同意者,得酌減之。(二)支援本校其他通識課程、學分或學位學程,以及國際短期課程,如暑期、春季課程等。(三)協助課程規劃並提供相關課程建議。

五、應檢附資料

(一)附照個人履歷資料(需含下列各項資料):

1.個人基本資料。2.連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聯絡人(國內、國外)。3.詳細之學經歷(請註明起迄年月,例2003年6月~2004年6月)。4.專長領域簡要說明。5.完整著作目錄(請完整填寫所有作者(按期刊原排序)、論文名、期刊名稱、年份、卷期及起迄頁數。如刊載於SSCI、SCI、EI等,請加註)。6.過去任教課程之課程大綱及相關有利文件。7.中文自傳(700至1,000字)。8.英文自傳(2,000至3,000字)。

(二)身分證明影本、畢業證書及學經歷證明書影本。(三)三封推薦信。(四)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者可免附)。(五)具全英語授課經驗證明(無者可免附)(六)代表著作一份及參考著作最多三份。(七)其他相關研究論著及其他教學、創作等資料。

六、聘期:

2015年8月1日起聘一年一聘,得續聘。

七、受理方式:

(一)收件截止日: 2015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二)請備妥推薦信函及其他申請資料紙本,寄至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地址: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黃輝猛。封面請註明:應徵專案教師-應徵者姓名;(三)另請將履歷電子檔寄至:共同教育中心黃輝猛yhuang@nt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專案教師-應徵者姓名。(四)經本校共同教育中心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初選通過者,將邀請於6月初前來本校試教及面談。確切之時程、地點及教案等將另行通知。

八、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輝猛;電 話:(02)33662545轉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