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車架設計競賽登場

一、收件時間:98年9月30日至11月15日

二、名次公布:98年12月中旬

三、參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生

四、參賽作品規格:1.輸出A4尺寸彩色稿橫式印製,並裱於八開(30cmx42cm)黑色硬紙板上。2.參賽作品限用電腦繪圖,繪圖軟體不限,圖檔解析度為350dpi以上,並請燒錄成光碟乙份。3.作品需包含前視圖、俯視圖各一張,內含作品的尺寸。4.作品有模型亦可附上,需自行完成包裝。5.請將設定作品主題,填寫品創作理念與設計特點,並預估作品材料及規格以及作品材料所需費用。6.作品請以高低層自行車架設計為主。

五、評選項目與及分數比重:1.空間實用性:放置車輛數及方便性(50%)。2.視覺美觀:與校園景觀融合性(25%)。3.設計創意:主題標語與設計理念(15%)。4.作品成本:材料所需預估經費(10%)。

六、評選方式:1.邀請校內教師或校外專家1-3名及主協辦單位共5名組成評選小組,共同評審。2.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提出異議。3.作品未達標準時,獎項得從缺。4.比賽結果除於總務處事務組網站公布外,並刊登校訊。5.本次參選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臺灣大學持有,未入圍之作品不再另行發還。

七、入選獎勵:1.特優1名,頒獎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1紙。2.優選1名,頒獎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1紙。3.佳作數名,頒獎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1紙。

八、交件方式:1. 郵寄繳交:10617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總務處事務組,信封上請註明「自行車架徵件小組收」。2. 臨櫃繳交:臺灣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收件人:李宜蓁。3.參賽者須於規定時間內送件,逾時不受理。

九、附則:1.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回獎金。2.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3.本競賽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4.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其作品未侵害第三人之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相關法令規定,如有侵害他人情事,同意主辦單位取消其資格,並退還已領取獎勵,且願自負全部責任,並與臺灣大學主辦單位無涉。5.送件參加本次比賽視同參賽者接受所有參賽規定。

十、附件下載:1.本競賽公告:http://homepage.ntu.edu.tw/~leeyijen/01.doc。2.報名表:http://homepage.ntu.edu.tw/~leeyijen/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