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學則」第16-2、16-3條修正
本校「學則」第16-2、16-3條修正:99年6月11日 「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修正之重點如下:本校於99年度起執行教育部第二北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與伙伴學校共同開設暑期通識課程,特修正本校學則相關條文,俾作為本校學生修習該暑期課程之法源依據。各學系(所)如需學則修正後全文,請至註冊組網頁點選「相關法規」、「國立臺灣大學學則」下載。註冊組網址: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