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

本校參加101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共計有93個系所,招生名額共計1963名。考生可同時報考多系所組,惟同獲錄取者,僅能選擇1系所組報到及入學就讀。甄試報考資格訂定如下:

一般生:報考者應符合下列任一條件:1.於國內大學校院或國外大學畢業(含應屆畢業),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資格者。2.各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應符合其規定。

在職生:報考者應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於國內大學校院或國外大學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或合於「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碩士班報考規定者。2.自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後起算,至101年9月1日止,應至少滿3年(各系所得為更嚴格之規定)。3.自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後起算,至報名當日止,具有同一機構連續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各系所得為更嚴格之規定),並可繳交服務年資證明書者。4. 各系所於簡章中另訂有報考資格之附加規定者,應符合其規定。

報名方式:考生請先上網登錄報名資料,於繳費後,再將報名表及審查資料於期限前逕寄(送)至各系所。

請先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儲存,即可列印出報名表、報名資料袋封面及繳費單各1張。1.登入網址:http://gra103.aca.ntu.edu.tw/graf/。2.登錄期間:10月4日(星期二)中午12時起至10月11日(二)中午12時止。持繳費單,依繳費單上之個人「繳款帳號」及繳款金額,以ATM轉帳(含網路ATM)、匯款、臨櫃繳款或至各地超商繳費(包括:7-11、全家、萊爾富、OK),需另付10元手續費給超商等方式繳交報名費,繳費後請查看是否扣款成功並留存報名費收據。

備齊報名表及各項審查文件、繳費收據後,將各項文件一併置入B4之報名資料袋內,10月11日(二)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出(以郵戳為憑)或於10月11日(二)下午5時前送達至本校報考系所之辦公室(送件地址請見報名資料袋封面)。

10月14日(五)以後自行上網列印准考證明書,並妥慎留存,俾於日後放榜時據以查詢正、備取生名單;有筆試(口試)系所組之考生於參加考試時,請攜帶本准考證明書及身分證正本準時應試。簡章上網公布及發售:自9月26日(一)至10月11日(二)止。

全份簡章內容刊載於研教組網站,供考生查詢及免費下載,惟仍欲購買紙本簡章者,工本費每份新臺幣50元,考生可至本校校總區正門口自動販賣機發售(24小時發售,請自備50元零錢)。招生事項洽詢單位:研究生教務組,電話:(02)3366-2388轉407至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