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4月6日開始申請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校總區應屆畢業生請至保管組動產股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舟山路小小福側門旁)。(02)3366-5074陳志豪先生。
醫、公衛、牙醫及藥學專業學院應屆畢業生請至醫學院總務分處辦理。(02)2312-3456轉88092張坤池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方式:請依下列借用方式及期間擇一辦理借用(借用期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30分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1. 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 (請至保管組網址之文件下載/動產股處下載,網址http://property.ga.ntu.edu.tw/),於105年4月6日至4月27日將申請表交至借用地點(校總區請交至展書樓1樓保管組動產股),並於5月2日至5月20日於借用地點確認借用數量後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2. 畢業生個別借用:請於105年5月31日至6月4日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6月5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辦理借用時間為8時30分至12時。
三、費用:
1. 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2. 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應屆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8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四、歸還:請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期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30分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歸還期限為105年7月29日。
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畢業典禮期間借用學位服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淋雨、自行燙洗,若有遺失、損壞(褪色暈染或毀損霉爛)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1. 學士服每套850元;帽250元、披肩300元、袍300元。
2. 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 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辦理遺失賠償後,若尋獲仍可歸還學位服並申請退還賠償金,但歸還時已逾歸還期限者,仍須依逾期天數繳交滯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