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特色課程系列報導—法律學院「法律數據分析與實證研究專題」

「法律數據分析與實證研究專題」是一門以「數字」為主軸的法律課程,教學重點有三:

1. 使學習者認識數字在各種法律領域的作用;
2. 面對數字時,能夠正確理解其意義;
3. 使學習者有能力對事實資料進行蒐集、分類、分析、詮釋,最後呈現可信、有說服力的數字,強化法律上的論證或主張。

法律學系許多課程都與法律條文、法學理論有關,強調「應然面」的法律世界,也就是「法律應該是怎麼樣的」。例如刑法條文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學理對於什麼是「公然」、「侮辱」、甚至什麼是「人」,都有定義和解釋,例如指出「侮辱」是指「以抽象言詞使人的名譽受到減損的行為」。但是,法院實際上如何判斷:某人的名譽是否因為他人言詞而受到減損呢?被罵了一句粗話,名譽就減損了嗎?這句話要有多「粗」,罵的人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說別人「爛人」算嗎?)不「粗」的話也會成立侮辱嗎?(說別人「狼子野心、不知感恩」算嗎?)這些都是法律條文和理論本身沒有說明的。「法律數據分析與實證研究專題」會教導同學如何從法院判決(事實經驗)中蒐集、分類、分析、詮釋資料,以呈現出「法院實際上是怎麼理解和判斷『侮辱』的概念」,也就是一個「實然面」的法律世界。

這門課程的內容,遠遠不僅限於法院如何實際應用法律條文,也包括對生活中各種規範實踐狀態的探索和分析。例如:標案如果採「最有利標」,實際上是否仍以開價最低的廠商最容易得標(也就是與「最低價標」並無差異)?曾有人在內非自然死亡的「凶宅」,在房屋買賣時固然對價格有影響,但是否也影響「出租」的價格?發生車禍案件而必須訴訟時,當事人如果委請律師,是否確實會比自己「上法院」得到更有利的判決(請律師到底划不划算)?銀行對於「一定金額」以上的匯款有申報調查局的義務,這個「一定金額」的調降(例如從100萬元降至50萬元),是否會影響民眾單日的匯款額度?這些都是這門課程中,同學選擇研究的主題。而根據實證方法分析得出的結果,往往令人大吃一驚,甚至在研究成果發表後,可能改變既有的理論。

開設本課程的蘇凱平助理教授曾經執業律師數年,也曾為大型法律數據分析公司講授教育訓練課程。他指出「法律數據分析與實證研究專題」是一門「進可攻,退可守」的課程。「進可攻」是指訓練同學主動蒐集、分析、呈現數字,以強化自己研究或工作上論述的能力,正確使用並善用數字和圖表,會大幅增加同一個論述的說服力;「退可守」是指「你不主動用數字,但你的對手會用、交易夥伴會用、合作對象會用。所以至少要有能力『看懂』這些別人拿出來的數字,不要輕易被誤導或矇騙了。數字不可怕,不懂得數字如何正確製作和運用,因此在交易場合、訴訟上、生活中吃虧,才是可怕又可惜的事。」蘇助理教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