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貸款申請提高為廿萬元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修正,並自今年九月廿一日起生效,本次修正重點為各項事故申請貸款皆提高為廿萬元。範圍包括公教員工本人重病住院貸款、眷屬重病住院貸款、眷屬喪葬貸款、重大災害貸款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