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申請作業要點
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申請作業要點
民國九十年七月四日國科會第四一八次主管會報核定
一、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培育及獎勵國家未來學術菁英長期投入學術研究,並紀念吳大猷先生對發展科學與技術研究之貢獻,特訂定本要點。二、申請機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二)經本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三、申請人資格: 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已退休人員除央A其研究工作表現傑出,研究領域有前瞻性,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獲博士學位後十年內人員。 (二)擔任教學、研究等職務五年內之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以下人員。 (三)擔任主治醫師、技正等相當於副研究員職務五年內人員。
四、申請方式:
申請人得於申請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時,同時於申請表格中勾選申請「吳大猷先生紀念獎」,並另填送個人未來三年內學術研究發展計畫書四份。五、審查方式:
(一)由本會各學術處併同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審查,經初審及複審後推薦獲獎人名單。 (二)由本會各學術處組成聯席會議複核獲獎人名單。 (三)由本會副主任委員主持之處長聯席會議決定獲獎人名單。
六、獎勵:
獲獎人除由本會頒發獎牌一面及核給至多三年期之專題研究計畫經費外,於該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依申請之研究經費用途,得另核給每年至多新台幣三十萬元之研究經費。
七、其他事項:
(一)獲獎人數每年以二十五名為限。 (二)獲獎人以獲頒一次為限。 (三)獲獎人如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本會將依有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