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跨院系學程系列報導─「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簡介
*學程設立緣起
台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與性別研究組(婦女研究室)自1985年成立以來,即積極於校園內進行婦女與性別研究的紮根教育。1989年起開設「兩性關係」課程,每學期均有2、3百位選修,11年來,兩千多位因修習課程而對性別議題有初步的接觸。同時10多年來,校園裡各科系所開設和婦女與性別研究相關的課程也大幅增加。為了協助修課同學對於婦女與性別此一研究領域能有更系統化的認識與個別化的指導,因此台大婦女研究室於1997年成立了「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除了將校園內相關的課程資訊加以整合之外,更於2001年起將「婦女與性別研究導論」、「女性主義」(或「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列為學程必修課,進一步為婦女與性別研究的相關教學建立體系。
*學程設立目的
「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的設立,在藉由對婦女與性別相關議題的系統化研習,使學生能開拓視野,並培養研究能力,以期達到下列目標:
1.加強性別平等觀念:使修課學生以後進入社會無論擔任何種職業,皆能因為具有性別意識,而有助於一個更和睦社會的建立。2.培育性別平等教育所需師資:因性別平等教育亟待推廣,師資的培養刻不容緩。3.培養婦女與性別研究人才:對於有志在婦女與性別研究領域繼續深造的學生,本學程將可提供系統的基礎訓練。
*學程修課方式
1.修畢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至少需要修完20學分,說明如下:
(1)必修課5-6學分:請於以下三門必修課至少選擇二門修習:「婦女與性別研究導論」(3學分,半學式A「女性主義」(或「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2-3學分,半學式A「兩性關係」(3學分,半學式C (1)選修課14-16學分。
2.修習學程注意事項:
(1)碩、博士班學生如有意願修習本學程,仍可選修本學程大學部課程,學分亦可計算為「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學分。 (2)修讀本學程學生在大學畢業後若未修完本學程20個學分,但學生已考上本校研究所,仍可繼續修習未修完之學程學分。 (3)自八十七學年度起,依照「國立臺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第五條規定: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本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至多以二年為限;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規定。
*申請修習學程/ 學程證書辦法
1.申請修習「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辦法:
(1)申請資格:台灣大學學生(包括學、碩、博士班學生)。 (2)申請時間:欲申請修習學程者,應於每學期加退選課程前一星期向本校婦女研究室索取學程申請書。 (3)申請方法:欲申請修習學程者,於申請時間內至本校婦女研究室繳交學程申請書。
2.申請「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證書辦法:
(1)申請對象:修畢學程課程20學分者。 (2)學程證書:本學程提供中、英文證書,名稱分別為「國立台灣大學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證書」及「Women’s and Gender Studies Program Certificate」。
(3)申請方法: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修畢學程者,應向註冊組申請中、英文歷年成績單各乙份,並至本校婦女研究室索取「證書申請表」,填寫完畢後應隨中、英文歷年成績單繳交本校婦女研究室,由「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委員會審核並簽請本校婦女與性別研究組組長、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主任、校長同意後,由本校婦女研究室頒發「婦女與性別研究學程」證書。
*聯絡方式
台灣大學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婦女與性別研究組(婦女研究室)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位於圖書資訊學系系館四樓)電話:(02)2363-0197,傳真:(02)2363-9565,E-mail:wrp@ms..ntu.edu.tw網址:http://ccsun57.cc.ntu.edu.tw/~~w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