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EMBA聲明

本校EMBA班辦理「臺大-復旦EMBA專班」係依教育部98年3月5日台高(一)字第0980020246C號令修正發佈之「大學辦理研究所(系)碩士及大學部二年制在職專班審核作業要點」,各校得赴境外地區開設碩士在職班。臺大提出本專班(「臺大-復旦EMBA專班」)申請設立,並於99年2月業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招生。本專班招收之學生,其報考資格皆符合教育部認定之國籍資格及學歷,並無招收陸生之情事,未違反教育部規定。依招生簡章之規定,本專班招收30名學生之學位授予皆為「臺灣大學商學碩士」,符合法令規定,彼等學位並非雙聯學位。由於本專班屬境外班性質,故部分課程需規畫於境外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