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校長表揚100年度績優駐衛警察

總務處駐衛警察隊張震東、賈輔華隊員,獲選為99年度績優駐衛警察,並由李校長嗣涔於本(101)年6月15日假貴賓室頒獎表揚。

鄭總務長依據本校績優駐衛警察(衛)人員選拔獎勵辦法第六條規定,擔任召集人於本(101)年5月31日召集會議,就駐警隊提報接受推荐之候選人員平日服勤、優良事蹟等深入討論、評比,經委員投票表決由劉小隊長敏杰、姚隊員經澎等2人,入選為本校100年度績優駐衛警察。

劉小隊長自78年8月到校服務迄今將達22年,100年度優良事蹟為:5月11日共同於園藝系105室,逮捕竊取財物黃姓竊盜現行犯並移送羅斯福路派出所偵辦,記小功1次;11月12日於農產品展示中心逮捕竊取腳踏車童姓竊盜現行犯並移送轄區派出所偵辦,記小功1次;全年度累計小功2次、優績22點,近3年考成3年皆甲等。

姚隊員自77年11月到校服務迄今達23年,100年度優良事蹟為:3月11日接獲通報共同前往綜合體育館,押解黃姓竊盜犯回隊部處理,隨後移送羅斯所偵辦,記嘉獎乙次;4月9日海研所火警接獲通報迅速得宜,未至釀成重大災害,記嘉獎乙次;5月20日共同破獲高姓校外人士蓄意毀損本校職員、學生機車座墊案(3件),工作勤奮、服務認真,記嘉獎乙次;10月20日查獲張姓竊盜嫌疑犯竊取本校胡姓專職工讀生三輪腳踏車並移送羅斯所偵辦,記嘉獎兩次。全年度累計嘉獎5次、優績29點,近3年考成2年甲等、1年乙等。

李校長除頒發每人獎牌乙面及工作費參萬元外,並鼓勵劉、姚2人在工作崗位繼續努力,同時肯定駐警隊之整體表現,期勉再接再厲共同為校園安全工作之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