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申請

欲團體借用學位服者,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於102年5月13日至5月23日交至借用地點。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生科、法律、社科(社會系、社工系、國發所、新聞所)、獸醫專業學院、進修學士班應屆畢業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舟山路小小福側門旁);3366-5079李明修先生。(二)社科學院(政治系、經濟系)應屆畢業生請至社科學院總務分處辦理;2351-9641轉636許慧安小姐。(三)醫、公衛、牙醫專業學院應屆畢業生請至醫學院總務分處辦理;2312-3456轉88092張坤池先生。

二、借用方式及期間:請依下列借用方式及期間擇一辦理借用(借用期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請至保管組網址之文件下載/動產股處下載,網址http://property.ga.ntu.edu.tw/),於102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將申請表交至借用地點,並於5月28日至6月5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二)個別借用:請於102年6月6日至6月14日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及應屆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6月15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社科學院及進修推廣部辦理借用時間為8時30分至12時。)

三、借用費用:(一)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二)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應屆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四、歸還期限:學士服歸還期限為102年7月12日,碩、博士服歸還期限為102年7月31日,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期間每日8時30分至12時及13時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五、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臺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六、注意事項:(一)畢業典禮期間借用學位服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二)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三)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淋雨、自行燙洗,若有遺失、損壞(褪色暈染或毀損霉爛)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1. 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200元、袍300元)。2. 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3. 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