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誠徵所長公告

主旨:徵聘國立臺灣大學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所長一名

一、聘期: 自民國105年8月1日起,任期: 所長任期一任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二、申請人資格:  (一)教授級或副教授級(具部頒教授證書)或相當資格者。  (二)具與本所分子與細胞生物學中長程發展相關專長(網址:http://cell.lifescience.ntu.edu.tw/mcb.pdf)者。  (三)具前瞻性教育理念、學術卓越成就及聲望、高尚品德及行政能力者。 

三、申請方式:

(一)自行申請

(二)本所所長選任委員會推薦

(三)本所專任教師二人以上推薦

四、檢附資料及行政程序:

1. 個人基本資料(含學經歷、研究、教學、著作、服務及榮譽等)

2. 獲選任者非本校教師者,須進行國立臺灣大學專任教師聘任相關程序,並於就任所長時,取得專任教師資格。

五、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5日下午五時收件截止

六、收件地址: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 生命科學館 國立臺灣大學分子與細胞生物學研究所 所長選任委員會

七、資格不合者資料密退。

八、網址: http://cell.lifescience.ntu.edu.tw/;聯絡方式:TEL:886-2-33662475;FAX:886-2-33662478;E-mail:ntuclsimcb@ntu.edu.tw 魏雅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