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費單已寄出,按時繳納的車主可抽機車喔!

自用車及機車車主請於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後,請車輛所有人利用各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郵局、金融機構及有設置公庫之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等管道繳納。

為了鼓勵車主按時繳納,公路總局特別舉辦「抽獎送機車」活動,繳費期間有2次抽獎,獎項包括有錢也買不到的蘇花改觀音隧道貫通石、電動機車、旅遊套票、電動腳踏車、變速自行車、禮卷等大獎1千多個名額,獎品金額高達新臺幣700萬元。繳費期限至105年7月31日,車主如提早在7月15日以前繳納者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喔!相關活動資訊請上公路總局網站查詢(http://www.thb.gov.tw/)。

提醒您,若您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直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便利商店所設置之多媒體資訊機上查詢、補單及繳費,或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就近之監理所站繳納。

為減少民眾逾期繳納而受罰,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多使用約定帳戶轉帳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由帳戶直接扣繳免手續費,省時又便利唷!

另外,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屆期不繳納者,會受到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同時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如果仍不予理會者,未來也將面臨移送強制執行的結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