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特聘教授報導─李茂生教授
在本校任教多年的李茂生教授日前獲選為臺大108學年度特聘教授,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因其在1997年主導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引入了新元素的修訂,更在今年再新修訂了少事法的實務運用成果,同時創建了少年矯正學校制度,讓臺灣少年犯罪人數從每年平均1萬2千人降至8000人次,被外界稱為「少事法之父」。
回憶起當初決定走一條很少人走的路,李茂生教授指出,當兵時期他在看守所當預官,遇到了一名18歲的少年,那名少年與其他受刑人不一樣,非常聽話,有一次其他少年要他去偷香菸,少年直接拒絕,結果卻遭到20幾個人連續強暴,肛門直接撕裂,當時完全不知道怎麼處理,但卻思考了刑法的真正意義,並下定決心專研監獄學,以及了解監獄人的處境。
李茂生教授推動監獄人權、少年犯罪者保護等,他指出,這些除了與在看守所遇到的那名少年有關,也與他的家庭教育有關。李茂生教授說,小時候爸媽沒有嚴厲管教過他,是個被愛包圍的孩子,因此遇到不同社會地位的人,不會有歧視的眼光,同時希望自己是個有溫度的人,但也發現儘管有溫度,無法改變社會,因此最後走一步跌一步,把自己當成sample,拿自己的例子去幫助更多少年受刑人。
李茂生教授花了多年研究少年犯罪,他認為,少年做錯時,不應罵他或鼓勵他,應撐著他,讓他可以表達自己的心聲。李茂生教授指出,民國86年在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時,就不斷主張身陷司法的少年需要的不是責罵、究責,而是成人的伴同以及自我表達權的保障。伴同可以促進安心,而安心則是自我表達的基礎。如果司法少年可以在處遇的流程中,理解到自己深層的創傷,學會表達自我,並積極尋求他人協助的話,那麼他就踏出了更生的第一步。
李茂生教授指出,少年犯罪要再次重返社會,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基本學力,以及營生能力,但是往往少年在矯正學校沒有學習到這兩點,矯正學校應有真正的矯正角度來面對這些少年,但往往還是把矯正學校當成監獄看待,這樣問題少年依然存在,甚至少年從矯正學校出來後,社工偶爾打個電話慰問一下就沒有後續了,而同樣的問題依然存在。他以鄭捷事件舉例,當社會一面導向要將他處死刑時,卻沒有思考他會變成這樣的原因,「人都在那邊了,我們不去理解他,這樣的問題只會一直延續,不會解決」。
回顧自己走過的這些路,李茂生教授表示,其實還有很多事沒有完成,「沒辦法,我想做的事情太多無法完成了,但這樣也沒關係啦!越多挫折我越覺得自己與眾不同、覺得自己活著!」李茂生期望自己能為這些少年翻轉一些人生,「讓他們做一個真正的人」。
問到是否還會為這些少年做下去,李茂生教授肯定的指出,還是會繼續做,不只為了自己也為少年,自己預計明年2月退休,「但是心中確實有放不下的東西,有體力,我真的會繼續做下去」。
(引自《ETtoday 新聞雲》/ 記者崔至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