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學術卓越系列報導 - 法律學院:以平等為中心的女性主義法學

什麼是平等?亞里斯多德所提出的平等公式:「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是法學家與哲學家經常給出的答案。這個答案左右了人們對過去的理解、對當下的看法,以及對未來的想像。一幅常見的法律與社會圖像是:過去的臺灣法以各種差別待遇製造性別歧視,隨著社會的進展與西方法的繼受,諸多性別差別待遇已被逐步廢除,朝向無差別待遇的理想未來邁進。

法律學系陳昭如教授的研究致力於質疑並挑戰這樣的平等公式與常見圖像。她主張,權力既不對等,平等無須對稱:在權力不對等的社會中,性別中立的相同待遇不僅不一定能達到平等,本身甚至可能就是一種不平等。她指出,臺灣法律從過去到現在的發展,不是從父權歧視到性別平等的直線道,而是性別壓迫不斷更新轉型的蜿蜒路;「西方法」不是理所當然的進步典範,而是在西方法律霸權下被選擇性建構的產物,桎梏了人們對不平等的批判與對平等的追求。她的研究曾獲科技部傑出獎、吳大猷先生紀念獎與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獎的肯定。她也獲聘為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Hauser Global Professor,將至該校客座任教。

陳昭如所研究與實踐的女性主義法學以平等為核心關懷。她的研究汲取美國基進女性主義法學、批判種族理論、法律東方主義理論、法律與社會共構論等批判性知識的養分,結合對於日本殖民、戰後戒嚴與民主化臺灣的歷史與當代考察,建立美國女性主義法學與臺灣之間的批判連結。她所累積的知識成果有以下三個主要研究貢獻。

第一,論證臺灣法從「身分到同意」的父權轉型。陳昭如的研究透過對於國籍、婚姻、姓氏、性與母職等議題的歷史與當代考察,揭露臺灣法律上的父權體制如何透過轉化而延續:過去以身分位置為基礎的壓迫以強制為特色,當代則以自願同意來正當化壓迫。例如,在過去,與臺灣男性結婚的外國女性當然取得本國國籍,臺灣女性與外國人結婚所生的小孩不具有本國國籍,這種「國籍從夫/父」的規定被性別中立的規定所取代,外國配偶不分男女皆須經過歸化程序才能取得我國國籍,臺灣女性與外國人所生的子女也可以出生取得我國國籍。然而,絕大多數「選擇」取得我國國籍的外國配偶是我國男性的妻子,而絕大多數在臺灣出生的外國人與本國人子女是女性外籍配偶所生的「臺灣之子」。因此,性別中立的規定沒有廢棄從夫/父的從屬性,而是將之更新,並且透過自願選擇來正當化。與此類似,子女姓氏從父的規定也被性別中立化,改為由父母自由約定,但結果是絕大多數的小孩都「被約定」從父姓,父姓常規的樣貌從「應從父姓」轉化為「得約定從父姓」的權利。又例如,過去在「女人應該當母親」的觀念下所設計的母性保護制度,以禁止女性夜間工作來實現將母職作為義務的「舊母性主義」。當代的「新母性主義」放寬女性夜間工作限制並建立性別中立的職場育兒制度,看似讓母職成為一種應被保障且被鼓勵的權利,但是從義務到權利的轉向沒有真正廢除將女人與母職連結的思考,而是以權利的語彙將之更新為表面上個人化的選擇與偏好,而且因為育兒的「選擇」高度階級化、性別化與家庭化,母職仍然不平等。

第二,發掘並描繪解嚴前臺灣的法律動員樣貌。透過深度的歷史爬梳與法社會學理論的探照,陳昭如的研究指出父權體制的轉型,但同時也尋找常民行動者的身影,描繪戒嚴時期人們的積極權利意識與行動,從而印證她在理論上對於行動者與被害者二元對立架構的質疑,彰顯人們即便在威權體制的嚴密控制下仍有以法律動員創造改變的可能,權利意識並非在民主化之後才萌芽並轉為行動。例如,她對於子女姓氏改革運動的研究發現,戒嚴時期的人們透過行政遊說等方式,掀起請願風潮爭取讓子女從母姓的權利,影響了立法院的修法;她對於墮胎合法化的考察指出,優生保健法的制定雖然以政府主導的人口政策為主調,但新女性主義的法律動員提出結合人口政策與女性生育自主的權利構框,而且廢除刑法墮胎罪也是當時的修法選項之一。透過這些研究,陳昭如也指出「傳統」與「平等」不必然衝突互斥,人們可能透過爭辯傳統的內容、賦予傳統新意,來改造傳統、或批判性地創造傳統來追求平等。

第三,批判異性戀婚姻父權體制與婚姻至上主義。透過批判婚姻的「特權」與「父權」並檢討形式平等的平權觀,陳昭如的研究既呼應英美學界對於婚姻至上主義與同婚合法化運動的批判,也複雜化臺灣同婚合法化的法律與社會圖像。例如,她比較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全美同婚合法化的判決與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指出二者之間在脈絡上的相似性(透過社會運動所促成、且該社會運動經歷了轉變),以及內容上的相似性(贊同婚姻至上主義、擁抱形式平等,並且邊緣化或漠視女性主義法律改革)。她連結日治臺灣的殖民平等思辨,批評「專法就是歧視」、「隔離就是不平等」是對臺灣歷史失憶的形式平等主張,也檢討婚姻合法化的支持與反對者如何各自以「等者等之」(同志與異性戀相同、因此應有相同待遇)、不等者不等之(同志與異性戀不同、因此差別待遇合理)來闡述其主張,從而弔詭地共同支持了以異性戀作為標準與婚姻至上主義。

陳昭如現正進行的新研究主題是「單身平等」。她認為,晚近對於異性戀婚姻父權體制的修正,發展出一種「新婚姻制度保護論」,這種理論強調結婚自由與婚姻中個人權利的保障,但是輕忽或邊緣化「不婚」的自由與平等,因而形成一種弔詭:越保障人們在「婚姻中」的平等、擴大婚姻優惠,也越強化「婚姻外」人們的不平等、限縮不婚的自由。其結果是進一步強化婚姻至上主義,並惡化對於單身的壓迫,特別是不婚無子的女性。因此,她投入研究單身不平等的樣貌,並論證單身平等的條件與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