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109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

一、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一)校總區應屆畢業生請至保管組動產股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舟山路之合作社第二門市(小小福)附近)。(02)3366-5073陳志豪先生。
(二)醫、公衛、牙醫及藥學專業學院應屆畢業生請至醫學院總務分處辦理。(02)2312-3456轉88091王櫻儀小姐。
二、借用方式及期間:
(一)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 (請至保管組網址之文件下載/動產股處下載,網址http://property.ga.ntu.edu.tw/),於110年3月15日至3月26日將申請表交至借用地點(校總區請交至展書樓1樓保管組動產股),並於3月29日至4月16日(不含國定例假日),每日下午1點30分至5點前往借用地點確認借用數量後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為分散人潮,請先打電話預約後再前往領取。
(二)畢業生個別借用:請於110年5月31日至6月4日上午8點30分至12點及下午1點30分至5點,前往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6月5日畢業典禮當天,校總區辦理借用時間為上午8點至12點。惟是否提供個別借用會依當時新冠肺炎疫情狀況調整,請儘量以團體方式辦理借用,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三、費用:
(一)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二)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應屆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8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四、歸還:請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時間為6月8日至7月22日每週二及週四之下午1點30分至4時。7月26日至7月30日為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6:00。歸還期限為110年7月30日。7月26日至7月30日之歸還時段將依當時新冠肺炎疫情狀況調整,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請儘早歸還,避免歸還期限前才辦理,以減少人群聚集和疾病傳播的風險。
五、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六、注意事項:
(一)借用或歸還時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並落實個人衛生防護;本校亦將視疫情狀況,隨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
(二)借用對象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請於領取後之5日內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淋雨、自行燙洗或將學位帽拋高後摔落地面,若有遺失、損壞(褪色暈染或毀損霉爛)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850元;帽250元、披肩300元、袍300元。
2、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
(五)辦理遺失賠償後歸還學位服,可申請退還賠償金,但若逾歸還期限始辦理者,仍須依逾期天數繳交滯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