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九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十月廿日至十一月廿日發售簡章

八十九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十月廿日至十一月廿日發售簡章,考生可報考多校多所組。發售甄試招生簡章期間內全天廿四小時考生可於本校正門口警衛室購買。欲函購者,請將工本費(每份五十元計)劃撥匯入本校帳號:17653341,戶名:國立臺灣大學。再將劃撥收據正本及大型B4回郵信封乙個(貼足二十元回郵)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總務處收。函購洽詢電話:總務處(02)23924717。報名日期訂於十一月十八日至廿日三天,每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本人親自或可委託他人至本校普通大樓地下室辦理(現場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有關本項招生之相關事項請洽詢研教組,電話:(02)23634225-402至412。

八十九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甄試招生,首度開放考生可同時報考本校及他校。報考本校者,亦可同時報考多所組。教務處表示,同獲錄取者,僅得選擇一校一所組報到及就讀。另外,今年地質所、機械所、造船所、環工所及電機學院將採聯招方式,考生可選填志願,待甄試後依成績高低及志願順序決定是否錄取。

報考資格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並符合招生簡章所訂其他有關之條件者得報考一般研究生:(一) 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其在校學業成績總名次列全班(組)人數前百分之五十者(各所得為更嚴格之規定)。(二) 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經擬報考研究所所長簽准報考者。(三) 獲有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碩、博士學位者。(四) 獲有經教育部立案之本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認可標準之外國大學學士學位後或具有同等學力報考資格後,各所組若不接受同等學力生報考者,從其規定,並有十年以上工作經驗者。而病理所、毒理所及土木所三所並列有在職研究生名額,報考在職生者,須於符合報考資格後至八十九年九月一日止滿三年,其中並於同一機構有連續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各所得為更嚴格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