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學年度教育學程甄選外語科須具能力證明

本校中等學校教師教育學程6月初報名,6月下旬考試。欲報考外語科別(報名任教外語科),需提具報名前二年內由語言訓練測驗中心開具合於標準之證明。報名科別、口試、其他三項成績平均分數(聽力、用法、字彙閱讀)分別為:英語科,S-2+,60分;第二外國語(日語)科,S-2,50分。由於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舉辦之外語能力測驗,考試到放榜需二個禮拜,因此還未參加測驗的外語科同學,今年度最後報名期限為89年4月28日,考試日期為89年5月19日,請同學儘早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