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館停車場100個停車位供學生登記

12/7申請截止 人數超過以電腦抽籤決定

為充分利用停車空間及因應學生停車之所需,總務處特別開放公館停車場100個停車位,供本校各系所學生申請,有需要的同學可向駐衛警察隊辦理。本次發證對象為本校各系所在學學生(不含住宿生、進修推廣部學生),申請日期為11月27日起至12月7日止,如登記人數超過,以電腦抽籤方式定之。費用每月新台幣伍佰元,至90年2月28日共計收費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正。依本校校總區汽車管理辦法、收費辦法、違規處理要點規定,辦理停公館停車場之車輛,僅限停放於該停車場,未依規定進入校園者,經駐衛警察隊查獲者並施以車輪加大鎖者,應罰款新台幣伍佰元整;另違規經舉發達三次者,除撤銷其汽車停車證不予退費外,並停止辦理下期新證,且於本校校訊及電子布告欄公布其姓名、就讀系所及違規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