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學交換學生 元月13日前受理系所推薦

供大二以上成績優良 托福或IELTS成績符合UC標準學生六個名額

本校與美國加州大學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將於90學年度(2001002)開始進行交換學生,請各系所於90年1月13日前將初審合格之學生申請資料送交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彙辦。本計畫交換期間為一學年,提供大學生或研究生共六個名額,限大二以上同學,成績優良,托福或IELTS成績符合UC各校區所定之標準者申請。交換生須在本校繳交學雜費,無須繳納UC之學雜費;交通費、生活費則自行付擔。有關申請資料及相關規定請洽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四樓國際學術交流中心辦公室,電話2362-3221.2362-6801(郭小姐)本校與該校學術交流合約目前尚未正式簽訂,然該校Education Abroad Program之Regional Director-Asia/Africa, Dr. Peter Wollitzer於89年11月29日來訪時,與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徐木蘭主任協商決議,因該校交換生之招生作業較早,本校學生之甄選可提早進行,俟兩校正式簽約後即可薦送。前述協商決議如與未來簽訂之合約不一致,則以合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