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部學生宿舍受理申請

1.未住宿欲申請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之本校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之大學部同學,可自90年6月1日至6月20日止(逾期概不受理)攜帶學生證、身分證、相片二張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另若曾經設籍台北縣市、基隆市者,請再檢附父及母設籍於台北縣市、基隆市以外之戶籍謄本)。2.本學期大學部宿舍抽籤之候補序號至90年6月6日全部作廢。3.原未住宿而欲申請暑假住宿之本校同學,可於90年7月4日至10日攜帶學生證、相片一張及宿費至學生住宿服務組辦理,住宿期間至90年8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