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暑期研習營 2月6日前受理博士生申請

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為國科會推動中德學術科技交流與合作主要協議單位之一。自1988年簽訂科技合作協議以來,雙方每年交換十名學術研究人員(faculty level)互訪,並共同補助~VPPP(Project-based Personnel Exchange Personnel)。有鑑於年輕學者學術交流,可兼扮學術大使之角色,並有助於擴大學術研究視野,國科會與(DAAD)復於2OOO年簽署「中德雙方暑期青年營」合作備忘錄,雙方同意各選送十名學員赴對方國家參與暑期研習營。選送學員之背景與訓練目標:本交流計畫重點在於提供學術交流的機會,雙方交換學員需具備有英語溝通能力。我方赴德人員以博士生為主,重點在於瞭解德國學術研究環境,與德方研究人員交流或赴業界實習。德方人員以資訊與環工為重點領域,訪台人員以碩士生為主〈大五或大六生〉,著重實習(包括實驗室之實驗工作與延伸到產業界接受職前訓練)。中方人員於試辦階段不限領域,有興趣參與實習者(如製造、資訊、通信及醫學領域),將盡量安排至工廠、醫院實習。文法科學生需具備有中級班以上之德文程度。訪問期間:本研習營提供為期八週之訪問,包括前兩週之共同課程以提供學員文化交流與基本語言訓練,以及後六週之專業實習;另,考量德國大學期末考至七月中結束,十月初開學;我方赴德訪問時間以七月至九月,而德方人員則於八月至十月訪台為原則。經費分攤:派遣國負擔國際旅費,地主國負擔生活費及保險費。負責接待之學校(教授)需協助訪問學員安排單人宿舍,(費用由學員自理)。申請條件:設籍國內之中華民國公民。該會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學術研究單位之一年級或二年級博士生。申請辦法:填寫該會中、英文申請表(表G12及G13)及所需附件各乙式四份,由服務機構備函向該會提出申請。男性申請人須提供役畢、免役證明、或學校保證回國履行兵役證明。評審程序(1)就申請人學歷及研究計畫進行審查,通過之名單由我駐德科技學組轉送DAAD。(2)DAAD就通過人選之條件及研究興趣,聯繫安排至相關研究訓練機構。補助項目(1)赴德國最直接行程經濟級機票往返機票費,以五萬元為上限。(2)德國境內火車票。(3)生活費約每月870歐元(依DAAD之規定)。本案校內查詢專線:校內分機2646或2628吳小組,中、英文申請表可至國科會國際合作處網址:(http://www.nsc.gov.tw/int/5-forms/index.htm)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