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案即日起至2月22日接受申請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91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本校截止日期為91年2月22日,逾期不受理,有意申請者請配合辦理。本年度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已大幅度修正,修正重點包括:(1)配合研究獎勵制度之調整,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分為A、B二類,A類指核定經費含計畫經費及主持費者,B類指不申請計畫經費,僅有主持費者。(2)計畫主持人近五年內研究績效優異,研究計畫經審查通過者,得於計畫執行期間核給研究主持費每月新台幣一萬元。(3)整合型或國科會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計畫,其共同主持人未擔任其他計畫主持人,且其近五年研究績效優異者,得於計畫執行期間核給研究主持費每月一萬元。(4)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一份主持費,且不得重複領取國科會特約主持費及傑出研究獎助金。但執行產學合作計畫或國科會主動規劃推動之研究計畫不在此限。(5)為鼓勵新進人員從事學術研究工作,其所提研究計畫得分開評比,獲審查通過者,得僅核給計畫經費而不核給主持費。新聘任人員以隨到隨審方式申請研究計畫並獲審查通過者,亦得不核給主持費。本年度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即計畫書之表C001、C002及個人資料表皆需於線上製作(計畫書其他表格則可下載後以其他軟体製作),故申請人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www.nsc.gov.tw),經由「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審查、查詢、繳交報告」項下之「線上申請」製作、列印並取得申請條碼,線上繳交送出後仍需備妥申請資料二袋送系所彙整造冊。(詳請參閱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申請資料袋請洽本校研究計畫管理組(第二行政大樓二樓219室)索取。各單位負責造冊之承辦人請利用國科會網站上「補助機關管理作業」項下之「申請計畫線上彙整」列印申請名冊(按計畫歸屬處別列印)一式三份,資料袋各二份請依名冊順序排列,一併送院彙整,於本校截止日前送研究計畫管理組。(※本年度不需先抽出一份計畫書)傑出研究獎係由國科會自當年度審定之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不含已退休人員)中主動遴選,獲獎人除頒發獎狀一紙外,並發給連續三年之傑出研究獎助金,每年獎助金額新臺幣三十萬元,獎助期間不得重複領取研究計畫主持費。符合「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申請作業要點」申請資格並擬申請者,務請依規定同時於計畫申請書表C001勾選及填寫表C013;未於本次專題計畫申請案中一併申請者,國科會一概不予受理。整合型計畫之子計畫應由各子計畫主持人之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多年期計畫若未核給91年8月起執行之預核清單,請重新提出申請案;已接獲91年度預核清單者,則於91年5月底前檢送執行進度報告即可。九十年度前已預核之多年期研究計畫,其主持人91年度若未申請新計畫,將於91年度預核計畫正式核定時核給主持費,該類主持人若有意願參與傑出研究獎遴選,於91年五月繳交執行進度報告時,須再檢送個人資料表四份,近五年內已出版之學術著作(至多五篇)二份,計畫如屬生物醫農類、人文及社會科學類或科學教育類則另增填各該相關表件四份。如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教育部國家獎座或學術獎、國科會特約研究人員或曾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三次以上者,雖已屆齡退休仍可提出申請。惟名冊中若包含此類申請人,申請單位需另附說明,聲明願提供相關設備供研究,並在院、系之行政業務上予以協助。若有依規定被借調人員或專案教學研究人員提出計畫申請案,亦請另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