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獎拾金不昧

本校警衛陳啟和於本(91)年4月4日20時35分許,在大門汽車繳費窗口外停車處,拾獲黑色皮夾一件,內有現金12000元整及3月29日到期之遠東國際商銀支票乙張,面額捌佰貳拾萬元整、彰化銀行已用印之空白存摺類存款取款憑條乙張、姓名為吳明憲之身分證、汽車駕駛執照、健保卡各乙張、金融卡四張、信用卡三張等重要物件,遂將該皮夾攜回隊部陳報值日小隊長,經通知失主吳先生來隊於23時30分領回失物。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總務處已核予陳員嘉獎乙次,嘉勉其拾金不昧、操守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