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停車改善措施說明

總務處利用暑假期間進行椰林大道舖面改善工程,並將於十月一日實施校園停車新辦法及新費率,少數同仁認為新制思慮未周,行政程序亦不完備,其中含有四大可議之處。謹述如下:

1.決策草率:本案涉及椰林大道景觀及交通動線重大改變。椰林大道七十年來已成為本校象徵,具有高度歷史形象及價值。任何改變,均應審慎規劃,充分溝通,並經校務會議詳細討論並決定後,始得施行。今總務處未經上述程序,遽爾大興土木,大幅改變校園傳統地貌,顯然失之草率。2.多數反對:總務處曾針對新校園規劃及新停車管理辦法,於上學期作問卷調查。據悉反對者逾半(未填問卷者多因反感而拒填);而七月十七、廿三日兩次辦理公聽會時,與會人數極少,實不具代表性。本校職員聯誼會於七月召開理監事會議時,總務長蒞會說明新制,最後會議亦作成「反對」之決議。在在均可證明,總務處在網頁上宣稱獲得多數支持,並非事實。3.新制將造成校園永無休止之混亂與糾紛:舉例言之:繳費車輛之數目與各區車位之數目永遠無法契合(match),校園每日又不斷有公務、訪客等臨時停車之車輛進入,則勢將導致「繳費後無車位可停」之現象,而迫使急於停車赴教室上課之教員,不得不越區停車(等於被迫違規)。違規一旦滿三次,又將面臨極嚴厲之法令處罰(撤銷停車證不予退費、停止下一年辦證權利、公佈姓名及服務單位等,新辦法「違規處理要點」第四點內容,請參網頁 http://info.ntu.edu.tw/sec/All_Law/3/3-20.html)。總務處自身思慮不周、管理不善,又豈能有權力任意掠奪教員停車之權利?又豈能有權力公佈被迫違規者之姓名?教職員工與行政單位爭訟無已,校園豈有寧日?4.制法者心態可議:總務處訂立新制之思維,並非視本校為專業之教學研究機構,而是視校園為可以牟利的超大型停車場。如本校有許多研究人員必須於夜間在研究室工作,依新制則必須支付雙倍之停車費。豈有是理?且即使依照大型停車場之管理模式,收取高費率,亦應依法與承租者(教職員工)訂定書面契約,保障其權益。但總務處卻又只訂定高壓嚴峻之罰則,不見有任何保障教職員工權益之條款,其思考顯然失之片面。總務處之蠻橫霸道,亦可見一斑。

總務處就同仁疑義說明如下:

第一、有關於椰林大道的舖面改善工程

本校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八十六學年度第四次會議通過「本校門口暨椰林大道景觀改善案」,同意進行椰林大道自一號館至圖書館前廣場之全區環境改善工程,以改善椰林大道凌亂的車行與停車行為、缺乏行人活動場所、以及景觀等問題。

總務處以及校園規劃小組依據以上會議結論,於九十一年一月起逐步試辦「椰林大道人本交通暨系館前廣場設置計畫」,總務處亦成立專案小組與「校園交通督導會報」密集推動近期椰林大道改善工程與相關交通配合措施,並委託振皓工程顧問公司進行工程之細部設計。過程中亦邀請椰林大道沿線系所參與說明(二月、五月、七月),充分告知沿線單位工程可能影響範圍,經過溝通認同後才推動執行。為減少對校園師生同仁平日上課上班的影響,本工程七月十八日完成工程發包,在七月二十二日正式開工,預計於九月十六日開學前完成大部分工程。本工程中除調整沿線汽車停車與兼顧人行活動需求,在保存傳統舊有景觀外亦創造更多綠美化與透水面積(註一),並修補椰林大道因多次修補且路基不良,使得道面凹凸不平容易積水,又校車行駛停靠啟動,造成破損(此與台北市公車專用道相似)的情形,並調整坡度使椰林大道整體更容易行走。事實上椰林大道一向是台大最重要的象徵,由於歷年師生的努力,過去椰林大道曾從僅有椰樹的碎石路,有了杜鵑花叢、龍柏、和得以遮蔭的樟樹、並在民國七十年代設置了獨具特色的照明燈具,而路面也為配合車行變成了柏油路面,形成現今椰林大道的景觀。七十年來椰林大道是不斷地在改變的,也因為不斷地改善和維護,才能營造出更符合時代需要的景觀。

第二、關於校園停車改善措施的推動過程

為配合椰林大道舖面改善後,能夠有更好的景觀,必須將停車數量適度減少;此外校園內既有的各種停車亂象,如車證數是全校車位的二倍、臨時停車收費複雜、臨時停車不易、臨時換證入校車輛太多、但又有些停車場經常閒置等問題也亟待解決,於是「校園交通督導會報」一方面收集本校駕駛人停車習性的資料,一方面參考台北市現今的停車管理制度,研擬完整的停車改善方案,經由八次會議密集討論確定草案。之後總務處多次函各單位公開說明會日期,經由多次說明會廣納各方意見加以修正,最後在本校校園交通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並於七月三十日通過行政會議,預定於十月一日起配合年度換證作業開始施行。原文中有關本校駕駛人停車習性的問卷調查,回收後我們統計約有三成三的人是贊成停車費率調漲的,也有半數以上的人同意校園的汽車停車確實不便,需要調整。因為這是針對本校開車教職同仁所做的問卷,若另外再進行非開車同仁師生(約二萬七千人)的問卷調查,相信支持校園內交通改善、限制車流與車輛數目的人口會再增加。本案在七月十一日職工聯誼會中亦曾進行簡報與討論,其會議結論中並無「反對」停車管理新制之決議,但結論中強調停車管理應落實以人為本的交通理念以及平等原則,並應從根本上減少入校車流量,才是最有效改善校園環境與交通狀況的辦法。

第三、校園會不會越來越難停車?

事實上台大校園原有的停車情形已相當惡化,全校車格2298格,但九十學年度全校已發車證竟達3677張(若要減少,則要採教職員工抽籤方式亦難執行),每日臨時換證入校車證更達1000-1500輛,且還有400輛左右的車輛夜間經常停放在校園內,長期佔用有限的車位。如此情形下已有高達七成的人認為越來越難停車。

當全台北市的停車費率不斷提高、環保署空污費也逐年提升,大眾漸漸意識到機動車輛對生活環境的負面干擾時,台大校園有限的空間卻有這麼多的汽車停放到校園中,其汽車廢氣和干擾對於全校三萬名師生同仁的影響當然是相當嚴重的。

正是因為台大的校園不是停車場,因為我們重視校園裡不開車的大多數師生同仁,所以我們需要一個有效的停車管理措施,鼓勵所有人儘量利用台北市便捷的大眾交通運輸系統,除非必要(如住家到學校沒有大眾交通工具的人或肢障者)不要開車到學校停放,如此一來停車的需求自然會降低。此外,校園內利用限區停車減少不必要的車流在校內發生,車輛應該是提供通勤者從住家到學校的交通工具,而非在校園內移動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台大校園雖大,從正校門口到語文中心步行也大概只要二十分鐘,騎自行車則時間更短,經過此次改善控制不必要的車流後,一定會比現在充滿車輛的校園道路,更能營造更好的校園環境。此外,總務處協調使用率偏低的停車場開放供全校利用,將使校園內實質上可供使用的停車位得以提升;又對於臨時入校的車輛,我們劃設臨時停車的專用車格,並以低費率鼓勵臨時車輛停放在校園周邊指定的收費停車場,讓臨時停車不致於妨礙一般繳月費的上下班車輛,經過這些調整,非得開車前來學校的上下班車輛將更容易找到停車位。

第四、有關於夜間實驗研究等停車需要

台大是以研究為主的綜合大學,為符合實驗研究,夜間偶爾將車輛停放於校園內並不需要另外支付額外的停車費用,僅有長期夜間停放在校園中、將校園當做私人停車場的車主才需要支付高額的停車費用。總務處駐警隊將每日密集巡邏校園並觀察停車情形,可以分辨那種車輛是長期整夜停放,而那種車輛是偶爾夜間停放或短期出差的,即若有特別需求,祇要告知本處,通常亦會合理處置,師生同仁可不必擔慮。

第五、有關於法規和越區停車

原文中提及違反停車管理辦法者將遭受嚴厲的處罰,包括公佈駕駛姓名、取消車證、禁止辦理車證等措施,事實上這些文字本來就存在舊有的法規中,本次修法並未加以更動。原本法規中所規定的處罰事項一向沒有爭議,且法規中亦規定為嚴重違規且屢勸不聽者才會受到處罰,也合乎情理法各種層面。此外,本停車管理新制為能夠符合各個駕駛人的停車需要,亦先以申請表由各駕駛人自由選擇所需的停車區位,總務處收集後則會合理分配各區位的停車數量,將可滿足大部分的停車需求,不致於發生因為不夠停而越區停車的情形。最後總務處必須要再次聲明,新的停車管理改善構想中,就是為了將原本像是個大停車場的台大校園,經過適當的管理,控制入校車輛數量和校內車流,讓校園中不必要的停車減少到最低,減少空氣污染和交通安全的威脅,將校園空間還給行人和自行車,打造合理而舒適的教學與生活環境。有關新的停車管理措施及同仁疑慮的地方,我們也都會在網站上持續加以說明,歡迎大家前往覽閱(http://www-ms.cc.ntu.edu.tw/~~~~buhome/index.htm停車改善措施問與答),同時總務處溝通的大門永遠為所有人打開,若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您與我們聯絡。總務處秘書電話:23630231*2231;駐警隊電話:23630231*2253。

(註一)簡單說明椰林大道改善工程的統計資料新增透水面積-total 7000M2新設花台400M2汽車停車植草磚1600M2廣場沙舖舖面5000M2不透水面積-total 16000M2廣場漿舖舖面5000M2椰林兩旁小步道1000M2中央柏油道路10,000M2這次椰林大道改善的總面積約23000M2透水面積約佔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