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重申校園內禁止行駛、停放機車

為維護行人及校園安全,本校各單位、系所及校外人士在校總區內舉辦會議、研討會、學術活動等,各承辦人訂購便當、餐點、花卉等,務請告知送貨廠商本校禁止機車進入校園行駛、停放之規定。本校教職員工生及bbs近期反映,發現廠商送便當、餐點,騎機車自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旁小門、西門(新生南路麥當勞對面)、羅斯福門(原舟山路銘傳國小旁)等處駛入校園,雖經勸導仍未加理睬。依本校校總區暨水源校區汽車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機器腳踏車禁止在校園內行駛,但肢體障礙者及經核准之公務機器腳踏車不在此限。各單位於訂購便當、餐點、花卉等時,務必告知送貨廠商本校禁止機車進入校園行駛、停放之規定,以維護行人及校園安全。總務處亦將直接蒐集經常送貨廠商資料並另發函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