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汽車停車證者 原證撤銷並停辦新證

物理所碩士班一年級學生詹曜丞,91學年度上學期辦理學生汽車停車證後,轉讓他人使用,於92年2月14日遭駐警隊查獲,依本校汽機車違規處理要點規定,除撤銷其汽車停車證不予退費外,並停止辦理本期新證,且於校訊公布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