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明其中一篇為代表作(代表作需為2000年11月1日以後出版者)

。5.未來教學及研究計畫說明書及其他有助瞭解申請者之資料。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宋國士主任收,電話:+886-2-2366-0883,+886-2-2362-2015,傳真:+886-2-2369-7428,E-Mail:songs@ntu.edu.tw

◇本校醫學院牙醫學系徵講師級以上專任教師1名,資格:牙體復形科1.具中華民國牙醫師執照有豐富臨床經驗及教學能力及熱忱者。2.具牙體復形學或牙科材料學之專長者。3.具牙科材料學相關博士學位者。任課內容:1.牙體復形學。2.牙科材料學。臨床領域:1.牙體復形科疾病之診斷及治療。2.配合牙科部發展重點之全方位跨科際統合醫療。研究領域:牙體復形學、牙科材料學及組織工程學之相關研究。檢具資料:個人履歷表及相關學經歷證件、著作目錄及代表性著作抽印本或影本、未來三年教學及研究計畫概要及其他有助於背景敘述等資料。截止日期:92年7月31前寄達本系。聯絡地址:100臺北市常德街一號,台大牙醫學系。聯絡電話:886-2-23562148;傳真:886-2-23831346

◇本校醫學院檢驗醫學科徵教師1~~2名,應徵資格:1.需具有教育部認定之大學醫學士資格;具備國內外臨床病理專科醫師資格者為優先。2.具獨立研究能力與教學服務熱忱。檢具資料:1.履歷表及相關學位證明。2.五年內著作目錄並附重要著作抽印本。3.未來教學、服務及研究計畫概要。4.推薦函兩封。5.其他有助於瞭解申請者之資料。截止日期:92年5月31日以前(以郵戳為憑),聯絡地址:(100)臺北巿中山南路7號台大醫院檢驗醫學部蔡克嵩主任,電話:(02)23123456轉2150,傳真:(02)23224263,:aabb@ha.mc.ntu.edu.tw

◇本校法律學系徵聘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意者請於3月底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法律學系系辦公室(地址:100台北市徐州路21號,電話:(02)2391-8758)。應徵資格:1.符合大學及獨立學院專科學校教師審查辦法所定之資格,具教學經驗者得優先考慮。2.申請「刑法」、「民法」、「商事財經法」科目者應具有法學博士學位。3.申請「科際整合法律」科目者,須為法學博士並具其他理工農醫領域學士學位以上者,或具有理工醫農領域博士學位,並兼具法學士以上學位者。應備資料:1.身分證明文件;2.最高及相關學歷證明文件;3.學經歷簡介(以中文撰寫);4.擬擔任教學之科目,並檢附課程講授大綱(包括課程概要、講授進度表、參考資料等),以及相關證明文件:如曾講授該課程之證明、就此領域曾發表之著作、或曾修習相關課程之成績證明等;5.曾任教職之證明文件影本(新任者請附研究所學業成績單);6.歷年著作目錄表;7.代表著作及其他參考著作各三份;代表著作須為89年6月1日以後通過之學位論文,或89年6月1日以後發表於有健全審查制度之國內外學術刊物或出版機構所出版之相當於學位論文程度之學術著作。申請「科際整合法律」科目者,申請之代表著作須為可供審查之法學論文。代表作以中文寫作者,請附三千字以內論文要旨;若以外文寫作者,請附一萬字左右之中文摘要。8.三千字以內之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