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組織規模及未來發展討論會凝聚共識研擬七項宏觀政策將作為未來發展參考依據

「國立台灣大學適當組織規模及未來發展討論會」於5月28日中午十二時在校總區第二行政大樓(農化新館)五樓第四會議室舉行。會中針對本校未來各院、系、所之發展(分立或整合)、適當學生人數及限度、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之適當比例等重大問題提出討論,具體研擬出七項宏觀政策,並且將作為未來發展之依據。

陳校長於討論會上指出,近幾年來本校系所增加相當迅速,於初任校長時,研究之數目約為七十多所,而今則已發展至九十二所,幾乎每年都有增加;大學部則因之前校務會議對此有原則上不再增加之共識,因此除少數特殊情況外(如戲劇系),大致上未再增設。而就研究所而言,雖然因本校朝研究型大學方向發展,研究所之增加是有其必要,但要增加到怎樣一個程度較為適合,則是一個重要的課題。在學生數方面,過去本校有一個看法是全校學生數最好勿超過二萬五千人,但發展迄今,全校學生數已超過二萬八千人,不予適當管控,很快就會超過三萬人。

另外,高教資源受限於大環境之影響,可說越來越少,在1990年左右,每位大學生一年大概有新台幣21至22萬元之政府補助,到了近一、二年,已降到每位學生大概只有13至14萬元之譜,在此情況下,未來如在系所及學生數方面不斷擴增,其結果必使教育品質大受影響。因此,必須要有一個宏觀之政策,以作為未來發展之依據,同時,更感謝出席會議教授付出之心力共同討論,凝聚共識,作為今後本校決策之參考。

出席討論會人員包括:陳校長維昭、柯教授慶明、夏教授長樸、林教授正弘、劉教授廣定、陳教授汝勤、胡教授佛、張教授清溪、葉教授啟政、謝教授博生、林教授仁混、葉教授超雄、葛教授煥彰、李教授雅榮、沈教授添富、劉教授富文、杜教授榮瑞、林教授瑞雄、李教授嗣涔、劉教授宗榮、吳副校長靜雄、陳教務長泰然、李主委琳山。

討論會結論如下:

一、未來學院之設立至少應考量:(一)學術領域發展之新趨勢、(二)產業之需求、(三)適當之規模等三條件,且為非成立學院不足以因應發展之需要者。(教務處、研發會參考)

二、有關本校組織規模及未來發展管控原則,應組成小組做成一規劃案提校務會議討論,俾作為未來執行之依據(由教務處會同研發會主政)。

三、組織規模及學生數之發展,應包括減縮之觀念:(一)未來系所如有增加研究生招生數,應相對減招大學部學生數。(二)部份單位不適宜獨立存在者應予整併、調整。(三)近年成立之獨立所往往教師人數僅有三、四名,發展都有問題,應併入相關系所。(由教務處主政)

四、各單位教師員額應有一基本合理之數目,超過部份,應交回學校統籌運用,以利校務發展。各單位遇有教師離退所空出之員額,應交回校方,原單位如有需要,再檢附需補員額之說明送校核定。(由教務處、人事室主政)

五、為督促學生致力課業之研習,提升學生素質,除應在學習成果方面嚴予考評外,並應適當提高學生淘汰率,宜訂定目標逐年提升。大學部、碩、博士生均應考量。(由教務處主政)

六、有關教學單位之發展,未來應考慮多以學程之設立取代系所之增設,避免系所過度分化,至於研究方面之發展,則以設立中心來推動,並於初期時設立為功能性單位,俟有良好研究績效後,再視需要改為正式建制之單位。(教務處參考)

七、本校通識教育應全面檢討,目前實施狀況與當年規劃之理想已有偏離。(由共同教育委員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