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文教基金會蔡萬才董事長國泰金融控股公司蔡宏圖董事長捐贈法律學院新館

富邦文教基金會蔡萬才董事長及國泰金融控股公司蔡宏圖董事長本著回饋母校母系及資助教育百年大計的心,各捐贈台大法律學院新館乙棟,11月3日在校總區第四會議室舉行「興建校舍捐贈契約書」簽約儀式。陳校長推崇國泰關係企業兩位董事長在國內企業卓越表現以及對社會及教育的關心令人感佩;同時多年來對台大多項支持貢獻有目共睹,如今又捐贈法律學院新館,更對於本校法律、及社會科學院極具意義。

陳校長表示,社科學院規畫遷回校總區已經十幾年,目前社會學系、國發所、新研所已於第一期工程結束後順利完成搬遷,但第二期工程適逢政府財政困難,因此政治、經濟、法律等系所耽擱下來,造成許多同學雙主修、輔系等課程之修習、以及老師們上課來來往往校總區與徐州路之間非常不便。如何早日將法學院遷回校總區也就成為一項重要課題。今天兩位傑出校友捐贈新館,將使得這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台灣大學雖然在兩岸三地排名第一,但要站上世界學術舞臺尖端角色地位仍有許多地方尚待努力,雖然今天政府財政困難,但校友、企業若能付出關心,大家一起共同合作,相信台大很快就能提昇到世界一流學術地位。今天兩位蔡董事長對台大的貢獻亦將對未來整個臺灣學術發展有非常深遠影響。

台大法律學院原為台大前身「台北帝國大學」下「文政學部」之「法科」。二次大戰後,台大改稱「國立台灣大學」,而文政學部亦分立改設為「文學院」、「法學院」,「法科」正式更名為「法律學系」,與政治、經濟等學系同隸於「法學院」之下,至民國88年正式升格為獨立學院。面臨二十一世紀科際整合趨勢,為廣納社會大眾對法律專業知識之需求,台大法律學院未來中長程發展規劃將持續增班、增所,以因應社會多元化發展之需要,徐州路現有校區,勢必無法符合未來發展之空間需求。法律學院遷回校總區可配合校園整體規劃,創造師生「多樣性」教學研究與社會服務之生活環境,提供學生完整良好的教育學習環境。~)

法律學院表示,富邦文教基金會蔡萬才董事長、富邦金融控股公司蔡明忠執行長及國泰金融控股公司蔡宏圖董事長,皆為台大法律系之傑出校友,奉獻社會,助益民生,對母校校務發展之協力推動更是不遺餘力,此次捐贈興建法律學院新館,使法律學院遷院計畫得以付諸實現。相信未來在新的環境中,法律學院全體師生將會有更為卓越的表現,並為社會、國家及培育英才做出更大的貢獻。

簽約儀式雙方代表為富邦文教基金會蔡萬才董事長、國泰金融控股公司蔡宏圖董事長及陳校長。富邦金融控股公司蔡明忠、蔡明興共同執行長,以及法律學院羅昌發院長、詹森林副院長、李茂生副院長,一級行政主管及院方教授均蒞臨與會。出席貴客雲集、盛況空前,儀式簡單隆重,會中並由承辦此案之華業建築師做新館規劃設計簡報,圓滿完成簽約儀式。有關法律學院遷院捐款事宜,詳洽吳玉芳小姐,電話2391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