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發放學分費繳費單 12月9日前繳納

除櫃臺繳費 並採ATM 網際網路 匯款 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

總務處表示,本學期學分費繳費單已轉請各系所辦公室發放(以不郵寄為原則,無法交給同學部分則請以電話或email通知學生領取或請其自公告事項四之網址自行列印亦可-常有同學或家長反應未接到繳費單,不知道要繳費);繳費期限自即日起至12月9日止。請學士班延畢同學、選修教育學分、語言實習、生技中心實驗課程之同學、碩博士班同學按收費原則應繳學分費者,儘快向系所領取繳費單並依限繳費。繳費證明單請儘量發給同學(研究所同學放置其研究室)。繳費地點:12月9日前於全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郵局各地分行、支局櫃臺繳費。亦可採用ATM、網際網路、匯款、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12月10日起則限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公館分行繳納。(位於羅斯福路台電大樓正對面),其他繳費方式停用。學分費是否依規定繳納完畢,乃係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發單與否之依據,請各應繳學分費同學務必依照規定期限繳清,以免增加再次通知及繳費地點受限之不便並耽誤同學權益,依學則第十二條規定:學分費未繳清者,次學期不得註冊或暫不發予學位證書。同學可上網查詢並補印繳費單即可據以繳費,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該網址亦可查詢繳費狀況),鍵入欲查詢之學號及身分證號碼(僑生、外籍生同學請以護照號碼試用)即可。繳費資料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