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賢館委外經營案榮獲第二屆金擘獎政府團隊優等獎

由於政府財政拮据,許多公共建設或公共事務,都需藉由民間參與注入新的活力與生命,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又可為民間業者帶來商機,並以有效率的方式去興建或經營公共建設,本校尊賢館經行政院列為四件示範案例之一,也是教育部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第一個成功的OT案例,更獲得本屆金擘獎政府團隊優等獎。

金擘獎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提升國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推動成效,所頒佈之獎勵措施,獎項區分為民間經營獎及政府團隊獎,由行政院公開頒獎表揚。本次金擘獎政府團隊參賽案件多達十七件,經過書面審查,僅有六件入圍,再經初審、複審階段,僅有五件獲獎,本校尊賢館委外案即列獲獎名單之一,相當難能可貴。

尊賢館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捐贈二億元興建而成,係吳尊賢先生子女為慶祝吳先生八十華誕,於八十七年向陳維昭校長表示願意捐建台大約二億元之建物,本校肩負高等學術研究及教學之重任,每年在校內舉辦之大型研討會議與來訪之學者貴賓不計其數,卻未有稍具水準之接待場所,遂將尊賢館規劃作為接待歸國學人、來訪貴賓之處所。本案促參法委外作業與建物完工時程配合天衣無縫,於九月廿日取得使用執照,該月廿三日即與委外廠商完成簽約,立即進駐裝潢施工,並於十二月廿八日順利舉行開幕啟用,期間銜續順暢,使本建物毫無閒置停頓,避免資源浪費,亦使捐贈人之美意得以最快獲得發揮。

為配合政府人事精簡政策,校務基金自籌款比例逐年上升,經校方多次評估,尊賢館如由本校自營,除需投入先期投資八千萬元左右的資金外,尚須進用四、五十位餐旅專業人員,經估算營運、管銷及人力成本每年超過一億一千萬,並需承擔營運風險乃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尊賢館委外經營,從九十一年三月一日辦理招商籌備說明會,至招商完成簽約,整個流程花費約半年的時間,創下促參法自八十九年實施以來,最快速完成行政程序的紀錄。

本校總務處於九十一年二月一日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經營管理組,專責校園設施場地開發及管理工作,引進民間廠商經驗,聘請企業界顧問成立經營管理推動小組,第一項專案工作即是推動本案。本案功能運作效率甚佳,採分工合作方式於一個月內完成招商籌備說明會、廠商意見蒐集、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計畫作業,次月完成招商須知、契約草案之撰寫及網站建置工作。在第一次招商未果後,迅即尋求解決方案重新調整招商條件,於一個月內進行第二次招商並獲致成功,充分展現工作團隊運作績效。

本案委外經營除前述可達到節省人力成本(五十位)、期初成本(八千萬)及建物維護支出外,並可增加本校場地設施收入(每年約七百萬元),增加政府稅收(每年逾六百五十萬元),並帶動地方經濟繁榮,重塑公館形象商圈。因此,本案除達到精簡公務人力,避免資源閒置浪費外,也具體展現結合校園及民間業者資源之良好典範,增強國內其他文教設施推動促參之信心(本校已有三件完成促參案例)等多項貢獻。

本屆金擘獎於十一月二十四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假台北縣政府四樓多功能集會堂舉行,當天由郭主任委員瑤琪擔任頒獎人,現場並邀請得獎單位作經驗分享,好讓促參案件的執行經驗能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