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借用一般及學人宿舍 3/1至3/10網路公告待配宿舍清單

申配或選填志願採線上作業方式 修正或撤銷以書面向保管組辦理

總務處保管組表示,依本校教職員宿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四條之規定,宿舍分(調)配採定期公告及電腦化作業,故本次待配宿舍清冊將於本年3月1日至10日宿舍分配系統公告(網址:140.112.160.226或進入保管組網頁http://www-ms.cc.ntu.edu.tw/~~custody/index.htm點選宿舍分配系統),屆時請符合申借資格之同仁自行上網詳閱相關資料及選填志願。關於宿舍申借使用對象為本校編制內(不含附設機構)支薪之專任教職員警,除已獲政府輔助購置(建)住宅或貸款者外,凡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居任所者,得申請借用一般宿舍。專任教師如具有博士學位者,得同時申請借用學人宿舍。申借一般及學人宿舍之流程如下:

1.申請借用人無帳號及密碼者,請先向計資中心申請(即e-mail帳號)。2.3月1至10日止,公告待配宿舍清單。欲申借宿舍同仁請自行上網查詢。(系統開放時間為上網選填志願期間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登入分配系統後之操作時間請勿超過60分鐘;逾時,請重新登入。)3.3月1、2、3、4、5、8日,於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開放宿舍參觀。4.3月1、2、3、4、5、8、9、10日上網選填志願。如須修正或撤銷,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書面向保管組辦理。修正者,應於上網選填志願期間申請;撤銷者,應於公布得配名冊日前申請。5.3月22日公布得配名冊,並公告5日。6.公告期滿後,保管組通知得配人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於文到日起二週內辦妥簽約手續。7.分配作業以學人宿舍為先,同時選填學人及一般宿舍者,經核配學人宿舍,即不再處理一般宿舍之申請。8.有意申借宿舍同仁可先上網閱讀--宿舍分配系統使用說明(網址:140.112.1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