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預定93年6月(含暑修後)畢業之學士班學生應注意事項

1.修讀輔系(雙主修)者,若本學期您的輔系(加修學系)專業必修科目學分仍未修足,又不想延長修業年限,則至遲應於4 月9日之前(碩士班入學考試經錄取者,至遲應於該考試放榜日起十日內檢具錄取證明),向所屬教務單位提出放棄修讀輔系(雙主修)之申請,逾期未提出放棄者,即自動延長修業年限至修畢輔系(雙主修)學分,或修業年限屆滿為止。2.修讀學程學生已修足本系學分而未修足學程學分者,須提出申請始得延長修業年限。教育學程學生,請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其它學程學生,請向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學院教務分處)提出申請。(申請表可至註冊組網址下載:http://regist.aca.ntu.edu.tw)3.「英文學位證書」(舊稱英文畢業證書)限本學期擬畢業學生申請。申請表可至註冊單位(註冊組、社科院教務分處、醫學院教務分處)索取。93年5月31日之前申請者,可於6月底領取中文學位證書時一併領取英文學位證書。93年6月1日至9月10日之間補申請者,若申請時已領取中文證書,則於七個工作天後方可領取英文學位證書。9月13日起,不再受理申請「英文學位證書」,請改申請效力相同的「英文學位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