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跨院系學程系列報導之3─「休閒事業經營管理學程」

*學程目的

隨著國民所得的提高,消費結構改變,國人在交通、教育和育樂方面的支出逐年增高,又工業化和機械化的結果,每週工作時數減少,參與休閒活動時間增多;加上道路與交通運輸改善,使得近年來休閒事業蓬勃發展。為因應休閒事業市場的需求,本校相關學系陸續開授有關休閒事業經營管理的課程。為了有效整合相關課程,並提供學生系統修習休閒事業經營管理的課程。相信休閒事業經營管理學程的規畫,對於日後休閒事業的教學、研究與推廣將大有助益。

*課程規劃

基礎課程:森林遊樂概論、景觀生態學、休閒概論、鄉村休閒、休閒農業概論。

進階課程:森林遊樂經營、森林資源經營與規劃、環境經營規劃學、環境綠化與養護、社區林業、地景生態與規劃、森林公益功能、公園與遊憩規劃、園景之演變與發展、農宅與民宿、農村轉型與休閒產業、休閒與鄉村發展、休閒農業規劃、休閒社會學、農場管理學、環境教育與解說、景觀研究、人與環境。專業課程:遊憩市場分析、休閒農業經營管理、休閒農業行銷管理、休閒農業經營實務。

*學分數

至少須修習兩門基礎課程及五門進階課程或專業課程,總學分數合計在二十學分以上。

*申請與核可程序

資格:本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申請:檢附歷年成績表一份及申請表(向承辦單位索取或上網下載)。完成主系系主任簽註同意程序之後,交回承辦單位。截止期限:每學年第一學期,依學校行事曆上,加退選課程開始日之前一週為申請截止日(逾期不予受理)。公告結果:加退選前於農推系公布欄及網站上公布核准名單。

*核發證明書

申請期限:第一學期為1月31日;第二學期為7月15日。遇例假日則提前截止。資料:中(英)文歷年成績單及學分審核表(向承辦單位索取或上網下載),於期限前交回承辦單位。核發:審核通過,授與「國立台灣大學休閒事業經營管理學程證明書」。審核資格及製作證明書約需費時一個月。證明書製妥後,由承辦人員通知領取。

*其他

依「國立台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第五條:修讀學程學生,已符合本系(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得檢具相關證明,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休業年限,至多以二年為限。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規定。

*學程問題聯絡處

台大生物資源暨農學院農業推廣學系(位於農業綜合館四樓)彭盈幸助教,聯絡電話:(02)2363-0231轉2537;電子信箱:agex@ms.cc.ntu.edu.tw;網站:http://www.agex.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