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5年冰島政府交換獎學金3/26前受理申請

獎學金期限及待遇:1.可參閱冰島政府獎學金英文說明,由本校國際學術交流中心網站下載。2.國內初次獲選者,另由教育部提供台北至雷克雅維克往返最直接經濟級機票乙張(機票款之請領需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受獎學生需於冰島修滿一學年課程後,始得請領返程機票之補助。3.本項獎學金之受領資格須待取得冰島政府核可後生效,倘經薦選之交換生,未於應入學之學年獲校方入學許可,或因故未能赴冰島,其資格應即取消。獎學金研習科目:赴冰島大學研習冰島學(冰島語言、文學及歷史)。名額:乙名。申請資格:1.拖福成績250以上。2.男生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或在學緩徵中得依相關規定出國者。甄選方式:依拖福成績排名,成績最高者錄取。拖福成績相同者,以Essay Rating成績高者錄取。拖福成績及Essay Rating相同者,需參加口試,口試分數高者錄取。報名方式:由該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http://www.ciae.ntu.edu.tw,獎學金項下),填妥報名表及檢附拖福成績單正本,於93年3月26日16:30時前繳交至該中心。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93年3月26日止,逾期不受理。本案聯絡人:國際學術交流中心徐千偉先生,聯絡電話:2362-6801或336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