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腳踏車停車權益 建立守法精神 總務處即日起加強拖吊違規停放及未張貼識別證之腳踏車

為維護本校腳踏車之停車權益,及建立守法停車之精神,總務處事務組自即日起加強拖吊違規停放及未張貼「國立台灣大學93年腳踏車識別證」之腳踏車,請全校師生同仁配合實施。腳踏車係本校教職員工生重要代步工具,雖方便師生來往各館舍間,惟違規停放情形非常嚴重,阻礙行人通行,破壞校園景觀及環境清潔。為維護行人行的權益,創造本校優質之腳踏車文化,建立「尊重行人,行人優先」之人本交通理念,落實「守法停,輕鬆走」之自我道德約束。總務處事務組於11月15日台大腳踏車週舉辦後,加強拖吊違規停放腳踏車。同時為增加腳踏車停車空間,維護本校腳踏車之停車權益,經兩年宣導,自即日起未張貼「國立台灣大學93年腳踏車識別證」者,視為違規停放車輛處理。違規停放車輛拖吊水源校區待領。「國立台灣大學93年腳踏車識別證」領取地點在總務處事務組交通股,聯絡人:馮彩英小姐,聯絡電話:3366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