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小時輻射操作人員訓練 12/19 12/25附醫上課

依游離輻射相關規定,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配置合格的操作人員方可使用,雇用無執照人員操作或擅自操作,處新台幣四萬元至五十萬元之罰鍰。參加本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者,可擔任「登記類」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操作人員。這次訓練時間為93年12月19、25日二個全天,免費參加,因名額有限,以本校從事輻射工作之教職員優先受訓為原則。受訓地點:本校附設醫院舊醫院西址第七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