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會議本週六舉行

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訂於十二月二十五日(星期六)上午九時在羅斯福路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國際會議廳舉行,與會代表請於當日上午八時四十分至九時準時出席簽到,以有效控制會議時間。~)

依八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決議,互選代表必須親自出席,當然代表及各附設機構主管如因事故不克出席時,由經核定之職務代理人代為出(列)席。學生代表因事故不克出席時請依各學生會自治規章辦理,並將代理出(列)席名單送學務處轉秘書室。為有效掌握會議出席狀況,請各代表依前項決議辦理,如有代理出(列)席情形,請於開會前將核定後之書面資料送秘書室(或會場簽到處)。到校參加校務會議人員之車輛,得憑函停放公館教職員工生停車場(自第二學生活動中心旁收費停車場借道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