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強化校內重大工程之環境影響評估說明

總務處...94.6.2

校務會議代表於93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校務會議(94.5.28)提案希望訂定校內工程之環境影響評估辦法,但由於本校已有等同之行政程序,故撰文特此說明本校工程執行作法,俾利師生進一步瞭解。

環境影響評估法規要求

中央政府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特制定「環境影響評估法」,並制訂「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避免不當限制開發行為。本校各大型開發案如雲林校區、竹北校區及生物醫學園區皆須做環境影響評估,經主管機關審查許可後,方能進行後續開發事宜。

本校執行工程作法

近年來,本校總務處積極協助校內單位爭取校舍興建補助,施工管理與預算執行控管亦不斷改進,各推動階段皆有其公開透明之程序,本校各新建工程(開發行為)雖未達需環評之法定標準,但仍須通過校內程序審查、校外台北市都市審議及建造申請,其程序與審查內容亦等同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如量體、交通、景觀、施工對環境之影響,皆為其審查之重點。以本校新建工程程序來看,進行設計前,需召開公聽會廣納校內師生及鄰近館舍意見,並將公聽會結論作為建物設計者參考。構想書與規劃設計除經學校業管單位審查(保管組、事務組、營繕組、環安衛中心等),亦需提送校規小組與校發會審查(含環工背景),通過後才能報主管機關審查,且需依主管機關審查意見為最終結論辦理相關事宜。此外,各單位皆本著專業審查全心全時參與,校規小組與校發會委員亦皆為相關專業背景之專家,並邀請相關師生代表參加,以如此之校內程序決定建物設計,實非草率行事。新建工程取得建照,進入實質施工階段時,皆會針對受影響之鄰近單位召開施工前說明會,說明施工期程、交通、環安衛等應變措施,並廣徵意見,以將對師生之必要之惡降至最低;施工期間,施工承商架設網站留言版播放即時工地視訊與意見反應,影響較大之施工前亦進行公告與發送電子郵件告知及自主品管,營繕組與環安衛中心亦依權責督導,當地主管機關如台北市環保局、勞工局亦依法規規定抽查,若有師生反應,本處亦積極處理並回覆辦理情形。綜觀上述程序,不論是師生參與與校園景觀規劃,台灣大學新建工程作業方式堪稱國內其他大學及工程公務機關要完備許多,這也是其他學校相繼前來考察的原因。

明達館執行案例

以電資學院明達館捐贈案為例,捐贈單位熱心興學,捐贈金額高達三億元,在近年經濟不景氣與建材大漲之情況下,依校內外程序辦理(如附件明達館推動過程表所示),從公聽會開始,全案歷時近一年半才完成規劃設計,若再將施工時間與相關法定程序需時計入,一棟建築物從無到有需花費四年以上之時間,亦難符捐贈者急盼見到建築完工啟用之期望,而非單方面考量表面之建造成本。現行工程執行程序雖有需檢討之處,但絕非所言未進行校內評估與討論而妄為。倘若如提案而言,要另定環境影響評估辦法,姑且不論所需增加的成本與興建時程,其內容與範圍必須詳加討論,一旦脫離比例原則、專業分工與分層負責,影響後續新建工程,將造成不必要之資源浪費,對學校整體發展也有負面之影響,是否可行有待商榷。另回歸現實面而言,大專院校何其多,在目前自籌經費逐年提高,教育部補助興建校舍經費越來越不容易之情形下,校舍興建已不容許牛步化,若另加環境影響評估程序,新建工程興建所需時間勢必需多個一年半載,影響政府預算執行(執行率需達九成),除遭主管機關責難處分外(教育部、審計部、研考會),屆時亦將使本校各項新興建設計畫爭取補助更加困難。本提案所言實屬專業問題,建議交給校發會與校規小組委員會檢討即可。

校園建設優窳論斷

至於校務會議編號93216提案第二點所述之內容:「除新建工程外,本校近年來有數件工程對人文與硬體環境皆有負面影響,例如引人爭議之「校內交通改善措施」,紅磚區段之設計普遍令人感到突兀,並且普遍造成行人,(腳踏)車行之不適;又如拆除新生南路圍牆之鐵欄杆,不但湮滅了許多台大人成長記憶之景觀,而且已有不利校內安全之事實」,是否符合校內大多數人之看法,則留待本校教職員工生評斷。本校推動綠色永續校園進行校園環境改善之行動,曾於民國92年獲教育部給予肯定及經費補助六百萬元,今年教育部亦將持續給予經費補助,將本校執行永續校園之成效推廣至各級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