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學年度第ㄧ學期學分費繳納公告

一、本學期學分費繳費單已郵寄給同學,如尚未接到者,可依公告事項四之網址自行列印亦可;繳費期限自11月15日起至12月9日止。請學士班延畢同學、選修教育學分、語言實習、生技中心實驗課程之同學、碩博士班同學按收費原則應繳學分費者,依限繳費。

二、繳費地點:12月9日前於全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郵局各地分行、支局櫃臺繳費。亦可採用ATM、網際網路、匯款、電話語音、中信卡等方式繳納。~)

三、學分費是否依規定繳納完畢,乃係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發單與否之依據,請各應繳學分費同學務必依照規定期限繳清,以免耽誤同學權益---依學則第12條規定:學分費未繳清者,次學期不得註冊或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四、同學得自11月17日起上網查詢並補印繳費單即可據以繳費,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該網址亦可查詢繳費狀況),鍵入欲查詢之學號及身份證號碼(僑生、外籍生同學請以護照號碼試用)即可。繳費資料若有遺漏者,經查明後另行通知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