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長榮譽榜重新修訂 96學年度開始施行

臺大「教務長榮譽榜」是學業成績前百分之十的優異學生,自願協助輔導同學之課業,期間表現良好並遵守規範者,由教務長頒予證書鼓勵。執行兩年多來,受輔學生皆表示受益良多。

新修訂的施行要點於6月21日公告,將自96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執行。此次修訂主要是增訂榮譽榜小老師和受輔學生的權利義務,另外也詳細規範本計畫的施行流程和細節,摘要如下:

1. 有意擔任榮譽榜小老師者,主動至註冊組網頁登錄「專長科目領域」、「提供諮詢服務時間」等資料。2. 需要課業輔導的同學主動與榮譽榜小老師聯繫,自行約定適當時間與地點,進行課業諮詢輔導。輔導地點以教學發展中心之「學習開放空間」為優先考量(該空間位於總圖地下一樓)。3. 榮譽榜小老師輔導前上網登錄時間地點,輔導後上網填寫已輔導紀錄,以便教務處查核。4. 每次課業輔導結束後,受輔學生填寫「課業學習紀錄表」。5. 每學期結束時,榮譽榜小老師將所有「課業學習紀錄表」彙集成冊,並附上「學期輔導次數統計表」,交由導師、系主任簽章後,送交教學發展中心。6. 榮譽榜小老師每學期輔導學生八次以上且繳交完整紀錄表單者,由教務長頒發「教務長榮譽榜證書」以資鼓勵。7. 榮譽榜小老師輔導外籍生與僑生課業之紀錄證明,可作為將來申請本校國際交換學生甄選之重要輔助文件。

教務長榮譽榜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同學間的學習互助,並營造校園讀書討論的風氣。在學習的過程中,每個人都難免遇到困難,如果有其他熱心同學指點迷津,相信學習就不會充滿挫折。而校園中處處充滿著知識交流與討論的聲音,也將提升本校的學術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