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外籍學位生獎學金申請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研究生獎學金、教育部外國學生普通獎學金申請。申請期間:2008年4月1日至15日止。請於申請期間內,至臺大獎助學金申請系統填寫申請表,並將申請表及其他應繳資料送交國際事務處(第二行政大樓4樓402室)予各學院承辦人,逾期將不予受理。核給金額:(一)大學部每月新台幣1萬5仟元整。(二)碩士班每月新台幣2萬元整。(三)博士班每月新台幣2萬5仟元整。

「獎助學金申請系統」可依下列方式進入:系統網址 http://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或臺大首頁(http://www.ntu.edu.tw/)→學生→助學金資訊→獎助學金。申請資格:具正式學籍之外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可提出申請:(一)大學部滿一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9學分,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未受學校申誡以上處分者。(二)碩士班或博士班,滿一學期,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學科,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5分以上,且未受學校申誡以上處分者。(三)碩士班或博士班,於撰寫論文期間,無前一學期成績者,除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前項之規定外,另應提出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至少須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與設計、資料蒐集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且未受學校申誡以上處分者。(四)擔任本校外籍生聯誼會負責人,歷年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如於撰寫論文期間依前項之規定,另應提出擔任社團負責人之社團活動成果報告;同一外籍生此類申請以一次為限。

核給名額:(一)國立臺灣大學外國研究生獎學金:20名(限碩、博士生)。(二)教育部外國學生普通獎學金:大學部:7名;碩士:10名;博士:13名。核給期間:(一)國立臺灣大學外國研究生獎學金: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二)教育部外國學生普通獎學金:2008年1月至12月。(於核定獲獎名單後,第一次核發獎學金時,會追發1月至當月份獎學金。)繳交資料:(一)繳交資料記錄表(表格將於線上申請表填完後,自動帶出)。(二)申請表(表格將於線上申請表填完後,自動帶出)。(三)歷年成績單。(四)撰寫論文者,尚須繳交指導教授推薦書及論文撰寫計畫1份。(五)以外籍生聯誼會負責人申請者,尚須繳交社團活動成果報告。

獎學金辦法可至國際事務處網站查詢:http://www.oia.ntu.edu.tw/→外國學生專區→外籍正式生在校資訊→獎學金。核獎期間如已受領我政府各部會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本次申請結果預計於6月2日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站。

各學院承辦人:(一)文學院、理學院:謝秀雯。(二)社會科學院、醫學院:謝幸蓉。(三)工學院、生物資源暨農學院、法律學院:林柏成。(四)管理學院:陳瑢真。(五)公共衛生學院、電機資訊學院、生命科學院:曾書嫻。